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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公益诉讼在行动

    时间:2018-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落实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要求,构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及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进行联合座谈。在相互了解各自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向行政机关介绍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同时就环保监察支队、内保支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探讨,双方就案件线索移送、现场勘查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为下一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支持配合,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65日上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联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开展以“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展出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境保护观念,发动群众挖掘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为保护环境打下坚实群众基础。在进行环境保护宣传的同时,检察官们与环保局工作人员一道赴本市一处废旧电瓶加工点进行现场勘查。

    65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市水务局,开展“巡查鸭绿江、保护水源地”活动。在丹东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就振安区辖区鸭绿江流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危害水源地水质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发现在鸭绿江沿岸存在的违规建筑和经营活动,对鸭绿江水源地的水质存在潜在的危险性。检察机关与水务局就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达成了初步的联合整治意向。双方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保持紧密合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江城百姓的饮水安全。

    习总书记说:“现在,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丹东市检察机关将牢记习总书记的重托,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坚定维护公益的决心,积极努力进取,依法履行职责,守卫碧水蓝天。

     

    文字 摄影:景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