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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英汇聚 以赛促练——第六届丹东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圆满结束

    时间:2018-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7月24日下午,随着第八组选手论辩结束,丹东市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竞赛圆满落下帷幕。经过激烈角逐,振安区人民检察院邹虹霞等十名选手脱颖而出,被评为“丹东检察机关第六届市级优秀公诉人”。通过这次竞赛,进一步激发了全地区公诉人争先创优的热情,选拔出了优秀的公诉人才,为公诉队伍执法水平和专业化素养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7月13日,全市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竞赛开赛,全市二十七名选手参加了八个小时的公诉实务环节,对选手的体力和耐力都是一种考验,参赛的选手全身心付出,展现了全市公诉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能力素质。

    7月19日上午,通过公诉实务环节的二十名选手进入复赛,参加业务答辩环节。本次业务答辩考查了抢夺罪、抢劫罪和侵占罪的区分、合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的区别、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不同、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等刑法的知识点,同时还考查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例外规定、鉴定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等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参赛选手们一一展示答题风采,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基本功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业务答辩环节,十六名选手进入论辩赛环节。

    7月24日下午,最精彩的竞赛环节——一对一论辩赛,在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正式开赛。十六名参赛选手经抽签分为八组,为保证论辩效果,八组对阵所用案例均不相同,辩点涵盖职务犯罪罪与非罪,普通刑事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八个案例中有两个案例是根据丹东本地区的真实案例改编,所有案例内容都是贴近生活的社会热点话题,如偷换收款二维码如何定性、房屋承租人盗窃室内物品如何评价、亲属间劝架造成误伤情况如何认定、镇政府值班人员侵吞他人上缴的赃款如何看待等问题,控辩双方你来我往、步步紧逼、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双方选手紧扣辩题,将案件事实抽丝剥茧,思路清晰,反应敏捷,用语幽默,给在场观众奉献了一场思想和语言的交锋,情理和法理碰撞的饕餮盛宴。

       此次辩论赛特邀十九大党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凤杰,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省刑辩委员会委员、辽宁雅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宋雅梅,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于义清,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教授薛军,辽东学院副教授代美华,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晚霞,丹东市政协委员、丹东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凡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克剑担任评委。

    赛后,薛军、孙晚霞、周克剑三名评委对辩论赛进行了点评。薛军评委对辩题的设置和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进行了点评,认为此次辩题的选择适当,对参赛选手扎实的理论功底、良好的临场反应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孙晚霞评委从作为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角度,分析了参赛选手的心理状态,向选手传授了调整心理的有效方案。周克剑评委针对每组辩论赛选手的特点和表现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同时,三名评委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综合公诉实务笔试、公诉业务答辩和论辩三轮比赛,最终评选出新一届丹东市级优秀公诉人。

     

    邹虹霞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王新欣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张嫣婷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付   浩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王晓东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康月馨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宋   爽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闫   巍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唐金凤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修建华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冰宣读了表彰决定,勉励获奖选手以本次竞赛活动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法律理论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地区公诉人员要以市级优秀公诉人为榜样,潜心钻研公诉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共同创造我市公诉工作发展和公诉队伍建设的更新高度和更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