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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对全市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大调研

    时间:2018-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8月8日至8月23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彬、副主任委员王伟一行对丹东各县(市)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集中调研,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林等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分别在各县(市)区院与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人大主要领导,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等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研座谈。

    各基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本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面临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方向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真诚、主动、准确的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整改。”8月8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彦琳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创新性的成立了“水源地保护联络室”,督促行政机关清理鸭绿江水源地垃圾2000余吨。

     “我们把诉前程序作为工作的重点和重心,提出检察建议是在诉前程序阶段督促纠正的法定形式,能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纠正的,就在诉前程序中解决。”8月9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琦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率先办理丹东地区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围绕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两个领域开展专项活动,涉案金额达六千多万元。

     “做好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坚持每日查找一篇政策报道,每日梳理一部法律法规,每日翻看一本卷宗,每日讨论一个案例。”8月14日,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希国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办理全市首例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对一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污染整治;办理全市首例英雄烈士文物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维护。

     “以‘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中心,力争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8月14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纬宇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1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行政机关有效整改10件。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对7200余亩被改变用途的耕地进行恢复整治;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已追缴国有财产980余万元。

     “力争做到建议内容由简到繁、由易到难,让行政机关便于执行,建立逐渐适应的过程。”8月21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秀娟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制定《凤城市监察委员会、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为扩大线索来源打下基础;督促行政机关对被污染河流及时监测,消除当地居民用水恐慌。

     “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许多专业性很强的部门,检察人员不可能包打天下,也需要专家意见。”8月23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景武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该院共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开展“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并撰写调查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出台相关规定使公益林保护与合理利用有机统一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托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

    与会各行政机关分别就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如何在监督中实现双赢与共赢、如何形成检行合力共同维护公益等方面积极发言,纷纷表态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有关公益诉讼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高度;三是双方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以及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市院王建林副检察长在调研座谈中强调,各基层检察机关一是要争取地方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支持,与行政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维护公益合力;二是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加强多方面保障,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彬主持会议,并在调研座谈中指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及省院部署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二是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大办案力度;三是要处理好检察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内外协作联动机制,为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市人大副主任王松对丹东地区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认可,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积极应对。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是履职尽责。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诉讼核心内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难点,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四是支持协作。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形成党委支持、检察机关牵头、行政机关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保护公益大格局。

    在全面了解县(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市人大计划于十月份对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出台相关规定为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推动这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