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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观摩庭暨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在丹举行

    时间:2018-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8月28日至29日,全省检察机关在我市举行观摩庭暨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全省各市分院及基层检察院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刚莅临会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亚敏全程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全省危险驾驶案件高发,检察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在定罪以及量刑标准上出现一些分歧。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证案件质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了此次活动。

    8月28日上午,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辛某某交通肇事案这一全省观摩庭开启会议第一项内容,这也是近些年丹东提供的第五次全省观摩庭,与会人员集体到振安区人民法院观摩庭审过程。

    经查,被告人辛某因与被害人房某两车相会时被别挤到路边而心生不满,遂驾车与房某追逐竞驶,最终导致房某所驾车辆倾斜侧翻,致使乘坐副驾驶位置的被害人于某死亡,房某受伤。案发后被告人辛某逃逸。本案在被告人定性以及逃逸行为如何评价上存在争议,为此次研讨提供了良好的素材。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在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展开观摩庭评议及专题研讨。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的陶霞作为本案的出庭公诉人对本次庭审进行总结,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定性上的分歧进行了分析,并对本案具体行为的运用分析以及庭审前的设想等方面进行交流,而后进入点评环节。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危险驾驶案件定罪、量刑、审查程序简化及不起诉等三个专题进行研讨,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8月29日上午,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的难点问题,研讨会设置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醉酒型危险驾驶鉴定意见审查与证据补强等专题授课。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夏晓鹏还从法律政策研究的角度,讲授了公诉人员进行检察理论和法律政策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检察理论和法律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已占检察机关受案较大比例,个别检察院甚至达到受案总数的50%,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已经影响到一些案件定罪及量刑幅度的认定,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研讨争议问题明确、突出,发言人员都结合具体案例多层面多角度阐述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为省人民检察院研究此类案件的定罪与量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同时也为下步统一全省危险驾驶案件的认定标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