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公开审查业务培训班暨业务研讨会在丹东召开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9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公开审查业务培训班暨业务研讨会在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召开。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全省各市分院及基层检察院代表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近年来,高检院侦监厅始终把“探索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围绕审查逮捕向司法审查转型,探索建立诉讼式机制的工作要求。2017年以来,沈阳、大连、营口等部分地区基层院开展了试点工作,采用公开审查方式办理了一批案件。此次培训研讨会旨在总结前一段经验,交流各地好的做法,积极适应捕诉合一机构改革,推动诉讼法修改后的审查逮捕工作健康发展。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王雷做开班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暨研讨会是贯彻落实省院“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的工作部署,为在这项工作上实现我省的后发优势、弯道超车打好基础、创造条件,要充分认识到现阶段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良好的学习心态、健康的身心状态、积极的奋斗姿态投入到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中,为辽宁检察创新发展、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亚敏做开班致辞,感谢省院对丹东市院的信任和全省检察同仁对丹东侦监工作的支持,欢迎全省侦监业务骨干来丹东学习。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张晓津开讲第一课《逮捕公开审查改革中的几个重点问题》。他从审查逮捕公开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相关规定的修改过程谈起,介绍了英国的相关逮捕制度,同时针对该制度与保密侦查秘密的矛盾如何解决、与法院公开开庭的区别、特别是在下一阶段如何围绕捕诉合一趋势下将该制度的作用更充分的发挥等几个方面谈了自己的观点。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王雷以《逮捕双层次证明问题研究》为题向大家授课。他由问题出发,从现有逮捕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引导,提出构建逮捕双层次证明的重要性及方法,通过于欢案、南京虐童案以及他亲自办理过的一起控告申诉案件为参考,提出逮捕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主要应考虑社会危险性问题,并提出“社会危险性=刑法上的人身危险性+刑事诉讼法上的妨害诉讼性”观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陈超然在他的授课《逮捕审查方式改革的探索与思考》中,通过介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公开审查的多个案例,对公开审查的程序、具体内容、遇到的问题、尝试的探索等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并且对澳大利亚等国逮捕方式进行了全面介绍,对我国逮捕审查方式改革提供了借鉴与思考。

    试点单位与分组讨论代表总结了各院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经验做法,提出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探索性的给出推进此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结业仪式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齐智文做总结讲话。他首先对此次培训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肯定,并对培训研讨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同时对参训人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认清形势,迎接挑战;二是要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三是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共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取得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