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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模范检察官苏凤琴赴京领奖!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2018年11月27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京召开。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苏凤琴作为“全国模范检察官”代表在现场接受表彰。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共评选出“全国模范检察官”45名,辽宁省仅有2人获此殊荣。

    苏凤琴,现任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从检11年,她把梦想融入检察岗位,高标准办理和复核案件700余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3次,被评为丹东市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十佳人民满意公仆、丹东好人最美基层党员;先后六年上榜辽宁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是辽宁省的十佳公诉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好干部、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136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在同事们眼中,每有大案要案总有苏凤琴的身影。2015年底,苏凤琴办理营口市人大原副主任李思福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此案涉及贪污、受贿、诈骗、高利转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个罪名,涉案金额数亿元,且是零口供。苏凤琴先后七次带队前往营口、盘锦调查取证,昼夜加班,形成1080多页57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仅用22天就提起公诉,案卷数量达100册、光盘87张,李思福犯罪事实全部认定。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助理康月馨说:庭审结束后,省纪委领导、主审法官、旁听群众对苏凤琴的出庭表现特别是公诉意见给予高度称赞,时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姜阳同志评论称“有血有肉、生动详实、没有套话,可以作为今后培训材料。”

    这些年,苏凤琴先后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原裁判员陆俊、黄俊杰等足协“206”专案和电力“719”专案等专案20余件,均优质高效。她还发现抗诉案源37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26件,改判率达88.5%

    敢于创新实践,是苏凤琴的另一特点。2012年,丹东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有4名即将高考的少女涉嫌犯罪。家长心急如焚,致信检察院,希望从轻处理。苏凤琴感同身受,心如刀绞。

    苏凤琴说:4个孩子要是被起诉,一辈子都是污点,我们为人父母,总想着怎么办好案子,才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那时,“附条件不起诉”还没有写进刑事诉讼法。为此,苏凤琴提出在丹东检察机关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建议,领导高度重视,很快成为指导丹东地区司法实践的“红头文件”。4名少女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均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个案件的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得到广泛好评。

    苏凤琴还注重学习,搞好传帮带。她先后在《人民检察》《检察实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编写实务教材两本。她毫无保留地把经验传授给同事,每年公诉人培训,她都作专题交流,还曾带辽宁队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多年来,苏凤琴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不办降格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怀孕那年还积极参与办理26名被告人的案件,开庭时距预产期仅11天。有人建议换人出庭,她坚决不肯。
        苏凤琴说:
    案子太复杂了,当时我负责对其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如果临时换人出庭,短时间内很难把案情吃透,肯定影响庭审效果。

    就这样,她挺着大肚子出庭,坚持了八天,直至审判结束。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亚敏说:多年来,苏凤琴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有成效,对下指导有实效,无私忘我、甘于奉献,是我们丹东检察官的优秀代表。

    这就是苏凤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铮铮誓言。我们期待,在新时代检察工作岗位上,她能像铿锵玫瑰那样继续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