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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9,看丹东公益诉讼这两年!

    时间:2019-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日前,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海鹰出席并作出工作指示,为我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打开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那么,公益诉讼制度是怎么来的?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如何?让我们一起看看来自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吧——

    工作思路:落实上级指示,争取各方支持

    2017年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上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同年71日,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丹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求发有关批示精神和省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先后三次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专门作了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到两级检察院进行充分调研和视察的基础上,专题听取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我市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3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2件,提起诉讼3件,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9700余万元;督促保护农用地1600余亩,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18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1公里,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垃圾2000余吨;督促补种树木26000余株;督促行政机关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及时检测被污染河流并责令部分无证废品收购站、污染企业、违规医疗机构整改;督促整修多个烈士陵园设施。其中,两个案件入选辽宁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丹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工作内容:围绕公益核心,聚焦重点领域

    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热点重点,结合时事、实际,全面开展各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部署,开展了滨江(海)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同时指导各基层院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耕地保护、还塘于田”“恢复林地、保护青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医疗废物整治”“雾霾防治五个专项行动。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对被毁损耕地6380余亩、基本农田800余亩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森林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宽甸近百亩公益林补植树木情况,相关检察建议被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大即将修订的林业管理条例采纳,将于近期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切实从立法层面加强公共利益保护;针对夏季在饮用水水源地洗澡、刷车、烧烤等现象,严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现状,邀请人大以及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职能交叉难题,促进共识达成,推动解决水源地污染问题;督促卫计和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9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1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保障改善民生民利。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去年,市人民检察院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先后对32所中学、96所小学、60所幼儿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覆盖商户892家、小作坊36家、学校食堂82家,将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确定为重点检查品种,将校园食堂、周边小饭桌等食品经营单位确定为重点检查场所,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进货记录、票据是否齐备,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标识不规范食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共立案处罚9家、责令整改50家,发出监督意见书82份,指导办理证件15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查扣、下架、销毁。今年,市人民检察院又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启动了网络食品安全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

    坚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保护抗美援朝英烈及纪念设施两个专项行动:以一家人”“一盘棋的思维,与党委政府共同谋划,督促行政机关追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1.6亿元,目前追缴到位7600余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对辖区内20余处文物设施及场所逐一走访排查,发现个别烈士陵园存在园区管理不到位、英烈纪念文物刻字残缺不全、烈士墓穴出现裂痕等问题,经与民政、文化部门联动,积极申请维修基金100余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目前十多项改造项目已完工。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以诉前督促解决问题为常态目标,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和联席会议、圆桌会议同步并行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以提起诉讼为实现公益检察诉求的最终保障手段,在加强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提起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有效保障和促进了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对全地区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滞纳金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欠缴的3.6亿余元启动追缴程序。

    工作措施:探索工作机制,注重沟通协调

    建立公益诉讼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对办案中遇到的政策性、法律性、社会性问题把关定向。

    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市院主责、基层院主体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积极灵活运用交办、联办、提办、帮办、督办五位一体的办案模式,整合人力资源、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案件质量。

    建立公益诉讼内部配合机制。通过宣讲进行内部聚力,两级院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对检察委员会委员、其他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辅助进行公益诉讼宣讲,加强与内部业务、技术、法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强化调查核实、现场勘查,保障办案安全和质效。

    建立公益诉讼外部协作机制。通过会签文件向外部借力,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等多家单位,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建立公益诉讼工作指导机制。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公益诉讼线索的统一管理研判和案件的指导办理,对跨地区或特别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定期通报、季度态势分析、案件评查等日常工作制度,以及全员培训、骨干培训、以案代训、庭审观摩等培训机制。

    工作力量: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素能提升

    强化宣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通过多种媒介,将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进行对外宣传、对内宣讲。2017年以来,他们在《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辽宁日报》、《丹东日报》等各级媒体发稿60余篇。其中,《丹东检察系统多措并举谋公益,实现基层立案全覆盖》一文被省委、市委深改组改革动态刊发;《以专项活动开创公益诉讼新模式》《专项行动促履职、舌尖安全有保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检察公益诉讼采用,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亦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和肯定。

    成立公益诉讼宣讲团,先后走进市人大、各行政机关、各类学校和街道、社区等50余家单位进行法制宣讲和座谈,发放宣传单及调查问卷千余份,共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录制公益诉讼宣传片,在丹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播出,有效提高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

    强化研究培训,提升专业素能。以2018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教材,组织干警反复学习、逐条研讨。同时,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分歧意见,积极邀请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校、大专院校、兄弟市院以及人大代表、知名律师等参与研讨座谈、培训授课、实地教学,多层次、多角度、多站位地为公益诉讼工作把脉”“解难,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