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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丹东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0-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部署精神,127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成立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保持疫情应急状态,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打好打赢疫情阻击战。

    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孙刚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且为各部门疫情防疫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组、消毒防控及后勤保障组、出入人员检测组、窗口接待组、案件办理组、舆情防控组、督查巡查组,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各组职责,确保科学、有力、有效、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请示报告。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报告防控工作进展以及干警队伍状况,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建立报告排查制度。建立市区两级院疫情防控重大事项报告微信群,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要求对两级院干警中出现的确诊或疑似病例、与敏感人员接触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无情况的实行零报告。组织两级院对春节期间干警及家属离丹情况进行摸排,包括经停和前往地点、乘坐交通工具、接触人员情况、返丹后身体情况等信息。

    建立防控期间机关管理制度。实行每日领导带班及干警24小时值班值宿,实时收集疫情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机关楼内设置测温点,对到院干警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监控,如有发热情况,立即上报指挥协调组,并由出入人员检测组人员进行劝离。一日两次对院一楼公共办公区域进行消毒,一日一次对整体办公楼进行消毒,增设消毒洗手液和放置废弃口罩的专用垃圾箱,做好防护物资储备保障。实行各部门人员到食堂取餐后回各自办公室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对各工作小组工作进行督察巡察,确保院党组各项部署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求检察干警不聚会、少出行,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性活动,非经上级批准不得离丹办案、开会。

    建立对外宣传制度。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疫情防控信息,广泛地向干警和公众宣传感染防控科学知识,增强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做到有效宣传,有力防控。

    丹东市检察机关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最高检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服从大局,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依法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坚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制定发布《丹东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调整事宜的公告》,引导群众通过邮寄信件、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表达诉求,安排专人在岗,及时认真所收到的诉求,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在特殊时期落到实处,一如既往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也可通过邮寄信件、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确需现场办理可提前预约。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振奋的精神状态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做到业务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自身安全和服务大局“两确保”,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