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延春带队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五·一”节前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刚全程陪同,并在点位作详细汇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市检察院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食堂等,仔细询问并一一查看了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用电、用气安全情况。
检查组对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工开展情况表示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在消防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能够做到严抓严把、动态监控、管理科学、不留死角,检务保障工作做得很实很到位。同时,他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当前阶段更要细上加细。要高度重视“五·一”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成立本单位检查组,对机关内部“五·一”前安全生产开展细致检查;要坚持机关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做在日常、做到经常,逐步形成长效,人人紧绷安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