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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get公益诉讼联合巡查的那些事儿!

    时间:2020-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问题初查

        2020年4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鸭绿江河道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散落的情形。接到举报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刚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与丹东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合作区建设局建立工作联系,就涉案河道垃圾治理问题进行磋商。

    协调推进

        5月,为彻底清理河湖垃圾堆积、消除河流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避免垃圾入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丹东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护河长效机制发挥作用,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参与河道生态治理和保护的工作新格局。

    专项监督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丹东市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关于丹东地区河道垃圾清理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基层院以类案监督的方式,充分运用磋商程序,对河道垃圾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办理。督促各辖区河长办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重点清理整治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强化日常监管。经磋商,各辖区河长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联合复查

       

        6月,丹东市两级检察院与丹东市水务局先后对东港、凤城、宽甸、振安、元宝、高新区、合作区、振兴区共计14个乡镇、42个村的河湖现场进行了联合巡查,对各辖区整改情况进行跟进验收。市水务局工人作员在巡查中介绍:“随着农村垃圾治理的大力宣传及各辖区河长办的努力工作,河道垃圾治理工作正逐年落到实处,河道垃圾问题明显改善。”

        今后,丹东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进“检察+河长”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巡查成为常态,助推我市河湖垃圾清理取得的成果长效稳定,还广大市民一个“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宜居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