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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说民法典】微课堂第五期:检察官为您说“人格权”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民法典适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强化了对生命、健康、身体的优先保护,强化了隐私保护,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说一说民法典中人格权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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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许涵

        在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等。有朋友问:观影记录算不算隐私?看他人观影记录算侵犯隐私权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案列:有网友说,自家的孩子最近总是神神秘秘,问他什么他也不说,有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看看孩子的观影记录,就能知道孩子在想些什么。但这个网友迷惑的是,这样做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呢。首先,我们要明确观影记录属不属于隐私,民法典对隐私做了一个特别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隐私包括私密的空间、私密的信息、私密的行为。那么这个孩子的观影记录算不算私密信息、私密行为?当然算,观影记录当然算隐私。但是,父母看孩子的观影记录算侵犯隐私吗?当然不算,这是行使正常监护权的范围,隐私权也是相对的,在监护权的范围之下,隐私权是比较弱势的。如果自己孩子的观影记录都不能看的话,家长的互联网监护就无从谈起,因此,很多专家认为,教育孩子就应当从观影记录开始。

        当然,观影记录作为隐私,也不是谁都能看的。很多网站在诉讼当中将对方的观影记录作为证据提出来,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对此,民法典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网络平台在使用他人观影记录时必须本着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原则,另外,用户享有知情权,经其同意后要在约定的范围内才能使用。如果平台非法使用,将用户的观影记录卖予他人,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属于违法的行为。

        最近,网上很多网友都问,民法典实施后,自己的网名可以得到保护吗?民法典有一个新规定,如果一个网民特别有名,那么他特别有知名度的网名可以比照姓名权进行保护,但是,不是所有网名都可以这么保护的,只有具有知名度的网名,比如“网红”,当别人使用的时候,让公众足以发生混淆,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网红”。所以,民法典对这样的网名做出了保护规定。

        还有的网友看见有些网名非常霸气,也想给自己的孩子起这样的名字,比如叫王者荣耀、北雁云依、无敌求败等等,那么,姓名权可以得到保护吗?给孩子起名可以随便起吗?民法典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一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是孩子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况。第一种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以奶奶的姓氏作为孩子的姓氏;第二种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例如一直随着抚养人长大的,这个抚养人是法定抚养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第三种就是兜底条款,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所以,一般情况下,王者荣耀这样的名字可以,因为父亲就姓王,名字叫者荣耀,所以这个名字可以起。但是,北雁云依这个名字不行,北雁这个姓氏在我国是没有的,如果起这样的姓氏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北雁云依这样的名字不能起。这下大家对人格权有了一定的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