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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丹东实践”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今年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继续保持了最高检提出的70%适用率,其中第一季度适用率73.2%,第二季度适用率83.7%,适用率持续向好,位居全省前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认真抓好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要求,准确把握制度内涵,深入研究破解制度运行中的障碍和难题,在实践中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实现“两提高、一降低”目标。2019年5月底与多家单位会签文件之后,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出一条“丹东实践”之路,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

    压实责任 构建制度落实格局

        高位推动,专班负责强化领导。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抓、带头抓,建立月通报、数据台账机制,强化对基层院的指导规范,并将认罪认罚适用情况纳入年度核查业务考评。

        主动作为,推进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市政协对“关于尽快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提案予以立案,并组织召开提案办理衔接推进会。提请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大力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会议”,与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进行座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丹东地区落地落实。

        外部聚力,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刑事诉讼法》正式修改实施后,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与市纪委监委、市法院等单位会签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动员部署,召开全地区推进会。市检察院统筹谋划,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和会签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和学习,厘清工作思路,解答实践困惑,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夯实基础。

    多方协作 丰富制度落实载体

        检法配合,共提质效。聚焦控辩协商,与法院就制度落实、精准量刑、量刑采纳进行研判会商,以“引进学习”与“自我修炼”为先导,通过实案、庭审观摩、典型案例等方式在素能培训中提升精准量刑能力。

        检侦协作,协同联动。贯彻认罪认罚越早从宽幅度越大的协商原则,与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就侦查阶段达成履行制度告知义务的共识,强化法治宣传、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激励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确保检侦工作职责层层衔接、环环相扣,形成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浓厚工作氛围。

        检律衔接,双轨并行。与市司法局建立双轨值班律师全覆盖法律保障制度,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创建值班律师预约制度,在案件的特定节点提前预约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防止值班律师“坐空班”,保证人力得到充分利用。

        检司合作,评估先行。与市司法局密切配合,对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拟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的,在审查起诉环节委托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条件评估,并直接将评估结果向法院反馈。如凤城市检察院与凤城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有效解决了轻缓案件制作《调查评估意见》的时限问题,对速裁案件的办理起到了提速增效的作用。

    创新方法拓展制度落实路径

        专题宣传,形成共识。派员深入4个看守所介绍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东港市检察院与看守所达成共识,由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每名新入所羁押人员发放检察机关制作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经宣传,约80%以上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规范文书,配套保障。针对办案系统法律文书不全、各院适用文书不统一的现状,以依法、简便、高效为原则,在文书简化、减轻负担上下功夫,制作《社区矫正委托函》《量刑评议表》《速裁/简易程序审查表》统一模板。突破传统规范格式,大胆借鉴试点地区文书范本,精简合并权利义务告知书进行“一单式告知”。

        创新办案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办理轻刑案件质效并重、突出快速,通过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具结,打通简案快办的绿色通道。鼓励基层院积极探索适用集中模式办案,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振兴区院创新“五集中办案模式”,每周二集中批量受理速裁案件,以罪名章节组建办案组并集中审查起诉阅卷,每周三值班律师集中见证具结,每周四集中提起公诉,集中批量出庭支持公诉,实现了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目的,危险驾驶适用率更是高达百分之百。相关经验现已向全地区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