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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再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时间:2020-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10月14日上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隆重表彰了200个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50个“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全省仅分别2家市院、7家基层院获此殊荣。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方针,积极构建“四大检察”转型履职新格局,着力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基层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5次,检察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82人次,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38人次,一个基层院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

        这几年,我们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的领导取得新成效。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党的绝对领导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全力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市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这几年,我们逐步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检察工作打开新局面。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丹东振兴发展大局。坚持不懈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推开公开听证,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主动做实行政检察,创新做好公益诉讼,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围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进一步彰显。

        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得到新加强。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刚性要求和日常监管,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成立检务督察室,专职负责“党务、事务、业务”监督。开展系统内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阳光检察”进一步体现。

        这几年,我们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

        突出基层导向,加强对下级院分类指导,健全两级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领导干部队伍,有效激发了两级院队伍活力。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提升检察实务能力。深化基层院“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不断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发挥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全国先进工作者苏凤琴等典型的引领作用,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勇立潮头奋楫者先。丹东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不负重托谋发展,勠力同心划未来,以信念坚守法律信仰,以担当铸就法治精神,以责任守护公平正义,聚焦基层建设,夯实执法根基,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