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推开,助力打造宜居水环境

    时间:2020-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12月15日,丹东市河长制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开启河湖监管治理新模式。

        会签仪式上,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水务局分别对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水务部门工作中协作配合情况进行介绍,丹东市水务局局长王志丹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林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确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强化全市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保障丹东生态文明建设。此次会签,促进了丹东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人民满意的幸福河”宜居水环境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是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实践探索。

       下一步,双方将共同落实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内容,常态化开展工作,探索源头治理,扩展监督范围至河道垃圾来源问题监管,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共同履职,推动河道垃圾清理长效机制的完善并切实发挥作用,确保丹东市河(湖)垃圾清理取得的成果长效稳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