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三步走”开展巡回检察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首部反映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电视剧《巡回检察组》正在热播,巡回检察工作引发社会关注。 现实版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到底是怎样的?

        12月上旬,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带领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延伸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触角,共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围绕此次工作重点,市院第三检察部认真制定巡回检察实施方案,按照全市6个县(市)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情况,合理配置市院及基层院相关检察人员力量,共派员15人,分为3个检察组同时开展工作。

    集中学习“见真章”

        巡回检察前,结合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市院第三检察部总结6章55项检察工作内容,组织全地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逐条讲解此次检察重点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力求监督实效。

    实地审查“动真格”

        巡回检察组到6个县(市)区司法行政机构(社区矫正中心)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随机选取司法所(社区矫正点)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监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情况,审查社区矫正档案、工作档案,监督信息监管平台。此次巡回检察共发现社区矫正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暂予监外执行、档案材料等七类问题。针对问题,巡回检察组当场与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帮助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和要求。

    督促整改“出实招”

        按照“完善系统办案协作机制”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全部录入办案系统,准备制发书面纠正意见,监督司法行政机构反馈整改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有效转变。巡回检察工作还与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有机结合,及时收集相关线索,为侦查违法违规背后的职务犯罪奠定基础,努力推动解决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