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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看检察】2020年丹东检察工作关键词:为民实事

    时间:2021-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今日关键词:为民实事

        一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稳定的新期待和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全力投入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务实创新、综合治理,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体现检察担当。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5人,起诉3180人。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对一加拿大公民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集中管辖涉邪教案件,起诉18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5人,高效审查起诉上级交办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郭平受贿案,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受贿案和铁岭市原市长张竞强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从严惩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235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94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起诉176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起诉439人。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0件81人,起诉29件144人,追捕7人,追诉3人。围绕“黑财清底”目标,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审查涉案财产价值600余万元。围绕“伞网清除”目标,挖掘黑恶“保护伞”及职务犯罪线索12件17人。围绕“行业清源”目标,发出检察建议51件,助力行业漏洞整治。强化诉前主导作用,加强案件攻坚,依法审查起诉全国扫黑办督办的于刚等15人涉恶案件和省检察院督办的王康旭等9人涉黑案件,有力震慑黑恶犯罪。利用民事监督手段,对黑恶案件中挖出的10件民事虚假诉讼予以监督纠正。振兴区检察院精心改编的“扫黑除恶”主题曲检察版《无价之姐》,生动展现了检察官面对黑恶势力不退缩、不彷徨,面对威胁利诱不动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表现出检察机关剑指黑恶的决心和勇气。

     

    认真对待群众信访诉求

        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好接访处访工作,深入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电、信、访共1700余人次均进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做好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相关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实现业务条线全覆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对80件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元宝区检察院对“王某峰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运用异地协作、远程视频连线、微博直播等方式,跨两省三级检察院救助黑龙江籍被害人。

     

    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起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3件41人。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适用相对不起诉12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12人。采集丹东地区教职人员信息与性侵犯罪记录数据库比对,防止有犯罪记录的教职人员进入教育队伍产生二次侵害。与司法、民政等部门衔接配合,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救助措施,为涉案人员子女申请事实孤儿补助,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心理疏导,与企业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考察并安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