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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检+N”多元救助,让孤儿不孤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孩子还太小了,我岁数也大了,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儿,以后抚养孩子就靠我了,我主要是担心孩子的教育啊......”3月5日,检察机关走访未成年被害人小光(化名)家庭时,小光姥姥含泪地说。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小光(2周岁)的父母当场死亡,小光也在车祸中造成左侧股骨下骨折,孩子因这次事故受到惊吓,常常半夜惊醒。小光的爷爷、奶奶年迈经济拮据,无法照顾孙子。姥爷已去世,68岁的姥姥耳朵听力障碍,被鉴定为三级残疾,依靠2000多元退休金独自抚养孩子。小光的母亲是家中独女,一起交通事故,留下了一个失独老人和一个孤儿相依为命。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丹心”未检办公室受理案件后,及时将案情上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银杏树”未检办公室,两级院未检检察官们深深为孩子的情况感到担忧,立即启动“未检+N”多元救助工作模式。“银杏树”未检办联系了民政、妇联、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探讨帮扶途径。

    3月23日下午,多部门联合到小光家中走访,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为小光提供多元化救助。联席会上,“银杏树”未检办主任乔馨莹介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检职能和命案关怀的相关案例。“丹心”未检办主任刘丹向与会单位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和小光的家庭情况。联席会上,与会单位共同探讨救助机制,以“未检+N”工作模式推动形成了“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切实守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

    “未检”+“党建”,激发创新活力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了解到小光的情况后,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发挥党员为群众办实事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号召支部同志为小光家庭捐赠生活用品并走访慰问。3月23日下午,支部党员联合未检办一同驱车前往小光家中,在春日里为小光家庭送上满满的祝福和关爱。

    “未检”+“政府”,凝聚强大合力

        民政、妇联、街道办事处、社区等与会单位分别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为小光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一是解决孤儿救助金,每月发放1383元孤儿救助金。二是解决医疗保险问题,并纳入“明天计划”中,今后产生的超过3000元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且每两年有一次免费体检。三是解决就学学费减免,并提供相应补贴。四是解决姥姥失独老人救助金。五是解决生活难题,建档立册、定期走访,联系社工对小光家庭一对一帮扶,解决学业辅导、陪同看病买菜等生活问题。

    “未检”+“司法”,形成发展引力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主导作用,凤城市“丹心”未检办在办案中积极履职,已向控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对小光家庭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七道派出所以“警格+网格”模式实现民警定期走访,网格员与小光家庭对接,及时了解情况,长期跟进。并从安全角度出发,为小光家庭安装烟雾报警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针对小光姥姥提出的想让孩子就近上幼儿园的请求,七道派出所将联系附近幼儿园,为其协商学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未检”+“社会”,增添丰富助力

    “银杏树”未检办了解到小光姥姥心理压力较大,对自己今后如何抚养、教育小光等问题感到担忧和困惑,未检办联系教师进修学院心理咨询专家孙晚霞老师,为其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并留下联系方式长期跟进,帮助其尽早从阴霾中走出来,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健康成长。

    创立“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上,“银杏树”未检办与各机关、组织以救助小光家庭为契机,达成“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3”是指3种未成年人,即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命案家庭未成年人;“1”是指符合任一相关部门救助条件;“5”是指5种救助方式,即经济、教育、医疗、就业、心理。下一步,“银杏树”未检办将通过“三个切实”推动“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见实见效。一是切实发挥主导责任。“银杏树”未检办作为 “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模式的牵头单位,做到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跟进帮教,及时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检察建议,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二是切实增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共享制度,确保专人对接、共同落实,为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教育、医疗、就业、心理等精细精准的多元综合救助。三是切实提升机制实效。注重总结“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模式的经验做法,在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总结经验、完善不足,确保救助未成年人出成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