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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丹东检察“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

    时间:2021-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现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公开承诺如下事项:

    1.开展“民事检察监督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活动。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沟通联系,走进民营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倾听企业心声,了解司法诉求,并与丹东市工商联会签相关工作意见,强化协作配合,为营造公平正义司法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2.深入开展“共建共促”活动。一是深入社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社区困难党员,建立社区困难党员台账,加强日常联系,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二是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社区群众关心的、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同时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三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与社区党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社区工作和居民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开展“公共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消除隐患、排除妨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4.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平台,做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及时救助”。特别关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以下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这五类人员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二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三是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四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五是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主动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在全面实施丹东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

    5.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两法”宣传工作,与学校师生、家长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录制萌芽微课堂,制作未检法律宣传册,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加大犯罪预防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6. 建立未成年人多功能办案区。设立宽松、舒适、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借助办案区开展未检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参观学习,讲授法治课程,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