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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检察官阿姨,孩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时间:2021-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有了篮球,放学之后我可以和同学一起玩了,谢谢阿姨!”从检察官阿姨手中接过篮球和球衣,迟某某兴奋的说。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综合业务部联合党支部对一被救助人(迟某某)进行再次回访,为小迟送去崭新的篮球和衣物,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1年初,丹东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此后一直关注着迟某某的生活,并将其作为党支部长期帮扶对象,积极发挥党员能动性,让他感受更多的爱与暖。

        春节前夕,第六检察部检察干警自掏腰包为孩子购置新衣服,委托迟某某的姑姑交给孩子。迟某某的姑姑表示孩子收到衣服非常高兴,很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让他在新年也能有新衣服穿,并表达了孩子想看爸爸的愿望。

        承办检察官一直挂念着此事,但是因为案件尚未经法院判决,家属无法探视。最后通过刑事执行部门干警联系到看守所民警,给孩子拍摄了短视频。“儿子,要好好学习,好好吃饭,听姑姑的话,注意身体……”看着爸爸,听着爸爸关心的话语,孩子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连连点头。

        开学前夕,迟某某的姑姑打来电话,急切地对检察官说,孩子因为转学,新学期的教科书没有报上,自己在外地打工,也不知道去哪里买教科书,希望检察官帮忙解决。第六检察部检察干警有的立即联系教育部门咨询教科书的购买渠道,有的请同事帮忙找旧的教科书,最终为迟某某买到了一整套新的教科书。考虑到迟某某的司法救助金尚未下发,第六检察部于青甫自愿捐款2000元,帮助迟某某解决寄宿学校的部分费用。

        案件起诉至法院之后,第六检察部又积极联系迟某某所在的镇政府和村委会,为其协调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目前已经上报待审批。为确保救助金有效发放使用,检察官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村委会和家属协商,将迟某某的姑姑作为司法救助金使用的代理人;另一方面,将发放的救助金委托当地村委会保管,由村委会按月拨付给未成年人迟某某用于生活学习之需,丹东市检察院作为资金监管单位,涉及大额支出的,经审批同意后再通知村委会拨付。

        丹东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常态化开展救助回访,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