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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丹东两级检察院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时间:2021-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市处非办《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各县(市)、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围绕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发生,取得良好效果。 

    领导高度重视

    积极部署落实

        丹东市检察院接到活动通知后,高度重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责成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筹划市检察院本级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全地区各基层院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发《丹东市检察机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要求各基层院要结合各地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突出工作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各院均于活动前拟制详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顺利开局,稳步推进。 

    各院因地制宜

    集中开展宣传

        各院针对辖区城乡人口结构不同特点,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揭露非法集资犯罪手段及其危害性,现场传授防范常识,有效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丹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振兴区工业小区开展普法进社区——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主题宣传活动,实现了法律服务居民“零距离”。

        东港市检察院在6月15日当天,组织干警到东港市北井子市场和黄土坎市集进行普法宣传。检察干警们向当地赶集的群众和“摊主”发放防范非法集资诈骗等宣传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

        凤城市检察院制作宣传条幅4条、宣传单500份、宣传手册500份、展板4块,在居民区、学校、银行、旅游景点四次进行现场宣传,受众500余人次,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宽甸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刘馨带队,选取人流量大的客运站作为集中宣传活动点,通过展示宣传版、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形式、手段、危害,并现场受理投诉举报。 

        振兴区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引领,持续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普及,该院干警走进安东老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元宝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厚君带领干警深入辖区八道社区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及常见的犯罪手段,并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及相关法律咨询。

       

        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干警选取辖区街道办、社区等人流较大的地方,开展关于非法集资的宣传,通过生动的案例及详细地释法说理,让群众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运用多种渠道

    扩大宣传效果

        丹东两级检察院在通过传统宣传手段确保宣传效果的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便捷、高效的特点,努力扩大宣传受众覆盖范围。各院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将非法集资犯罪常见情况向社会公众展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丹东市检察院将继续组织辖区各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平安健康生活环境与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