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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丨十家单位齐聚共促无障碍设施建设

    时间:2021-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召开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区人大法制委、区残联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参会。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首先介绍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以及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行动的具体情况。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以盲道、声响装置、无障碍停车位为监督重点,对核心路段、群众密集路段和公园、医院、大型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共对振兴区十个镇街五十余条道路的盲道设施、声响装置设施及站前、产院等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多处无障碍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包括:盲道被窨井盖、泥土覆盖,被机动车占用,未设置盲道提示砖,盲道建设不连续;商业区、旅游区内未建设盲道设施;部分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主要十字路口未设置盲人过街声响装置。

    为此,检察机关对应该具体由哪个机关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管养进行公开听证,以便促使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赞许,并积极建言献策,会场气氛热烈。残疾人代表刘晓明提议:“我区在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方面逐渐增多,为广大居民尤其是残障人士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然而现有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足以满足残障人士等社会群体的需求,无障碍设施不足,管理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应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助力城市振兴发展,让城市出行有爱无碍更有温度。”

    行政机关代表分别就自身职责、工作困难等方面进行相关说明,并提出整治安全隐患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听证员经过认真讨论,现场达成一致听证意见:第一、盲道被机动车占用情况,由公安部门依法履职;第二、盲道建设及管理不合规情况,由住建部门依法履职;第三、盲人过街声响装置的设置,由相关单位共同履职;第四、辖区内公共停车场内残疾人停车位设置问题,应由住建部门依法履职。

    振兴区检察院表示,“听民声、解民意”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并将继续跟进监督后续整改情况,希望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辖区内无障碍设施越来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