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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下沉丹东调研!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究竟开展得如何?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3月4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刚、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高星一行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调研座谈和实地参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树杰,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琦,丹东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高春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区检察院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同志参会。

    2021年12月15日,全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丹东挂牌启用。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办公室检察人员通过阅卷审查、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验等多种方式,对案发量高、重大案件频发、专项检查突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做好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和总结,从中发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线索。今年前两个月,两级院一改往往等待监督线索的被动状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各类案件200余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数量同比大幅提升,扎实迈出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的第一步,实现监督起点前移、监督线索来源拓展的预期效果。


    会上,丹东市检察院重点围绕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作开展情况等作专题汇报,就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新形势下,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办法,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等提出工作建议。与会的振安区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元宝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工作,交流了工作思路和做法。

    公安机关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以来,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工作方法和思维的交互碰撞,帮助公安机关查找到在侦查取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树立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升证据意识,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果。

    省检察院专职委员孙刚高度肯定丹东市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投入力度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他指出,在市检察院的积极谋划和市公安局的通力配合下,丹东不仅成为全省首个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并实质性开展工作的地区,而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果,为全省作出样板和表率,希望丹东公检两家以办公室为载体和平台,以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为“本”,以突出公检两家协作配合为“要”,继续深入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丹东经验。

    与会人员还来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地参观,现场了解办公室工作模式,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和公安执法水平进行深度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