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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赞三月芳华,情暖最美集体—市妇联到丹东市检察院慰问全国先进集体

    时间:2022-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

    2021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丹东市妇联主席孙晓丽一行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慰问座谈,为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2021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送上节日问候和礼物。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琦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孙晓丽主席表示,在公众印象里,检察院的工作都是“神圣”和“神秘”的,而实际中检察院的工作与社会民众的各方权益息息相关。近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帮扶救助涉案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各界和民众的广泛好评,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一直以来,市检察院对市妇联的工作给予极大的支持,对此表示感谢,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培养输送优秀女检察官纳入妇联人才库,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为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发光发热,传递温暖。

    李琦副检察长对市妇联的肯定予以感谢,并表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市检察院将继续支持妇联工作,紧密联系加强工作联动,以求极致的态度,积极探索更多、更好、更实的工作举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治服务,全力做好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力争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同时,检察机关将与市妇联继续携手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会后,市妇联领导参观“银杏树”未检多功能办案区,并来到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教育厅和心理咨询室,了解“银杏树”未检办的成立概况和命名寓意,感受丹东未检发展历程,聆听丹东未检温情故事。

     

    近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实现“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在全省逐步树立起“丹东未检”品牌形象,未检工作赢得政府、社会和人民的一致认可。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遵循新时代未检特殊工作理念,强化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未检统一业务集中办理工作,自觉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在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中,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增强协作配合,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优化长效工作机制,并推动机制见实见效,向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治产品、司法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