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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2-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据丹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9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高航向侯树杰检察长传达了市委书记裴伟东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时的讲话精神。会上,高航组长向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树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高航组长在反馈时指出,从总体上看,市检察院党组能够落实上级营商环境建设部署和要求,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先后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涉企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聚焦法律监督职能职责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系不紧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性不强,规范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职责作用发挥不充分,高质量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存在短板。


    高航组长提出八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二是要主动围绕市委有关营商环境建设部署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三是要增强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四是要提升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识。五是要及时监督纠正有损司法公正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六是要监督解决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深层次问题。七是要提升法律监督权威性。八是要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检察院党组要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常抓不懈,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


    侯树杰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党组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完全认同、决不回避,并坚决拥护、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认真整改。市检察院将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不打折扣、扎实有效;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裴德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晓华,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同志,部分巡察组同志,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