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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检察】立检为公,“益”起行动--民事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时间:2023-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2018年8月至12月,白某通过微信群非法收集、出售77人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SIM卡、身份证照片)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万元。上述信息被非法倒卖,致使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过立案调查、履行公告程序,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白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在非法获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释法说理,对危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对被告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表示服判。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会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虽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获知个人信息受损难、举证难、赔偿金额小、维权成本高等情况,个人信息侵权屡禁不止。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惩治和预防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损害公益行为,真正实现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的目的,弥补了公民个人维权相对困难的不足,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加大惩处力度不是目的,让当事人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才更有意义。

     

    近年来,随着法治中国进程的推进,加大公益保护力度成为社会共识,从总体国家安全到个人信息保护,公益受损涉及国家发展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民事公益诉讼更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公益保护职责,深挖民事诉讼案件线索,加大相关案件办理力度,最大程度修复公益损害。2022年以来,丹东两级检察院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4件,其中,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基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4件。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充分发挥一体化联动办案优势,加强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密切协作配合,有效发挥审判机关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职能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共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在办案理念方面,丹东市检法两院坚持贯彻公益保护优先的司法理念,在案件办理及庭审活动中,注重公益保护理念的宣传,讲解公益诉讼案件的深远意义,引导环境侵权人积极恢复受损公益,共同敦促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实现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价值目标。


    在办案程序方面,丹东市检法两院立足工作实际,克服疫情封控、人员感染隔离等各种工作困难,积极探索运用线下调解、线上开庭等多种庭审模式,保障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及时高效办理。2022年,对诉讼标的额相对不高、被告对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没有异议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办理7件案件,以最小的司法资源成本,实现了修复生态的最大效能。


    在办案机制方面,丹东市检法两院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等协作机制,规定线索通报、多部门协调、联合培训等多种业务交流方式,加强司法协作,提升公益保护业务素能。 

     

    今后,丹东市检法两院将继续发挥各自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司法合力,共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为丹东建设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