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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3-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1月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1月9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谋划2023年任务目标,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树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讨论交流。


    会议一致认为

    全国检察长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总结回顾过去五年检察工作,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张军检察长、应勇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既有宏观部署,又有微观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会上,与会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各自的体会和感想,汇报今年工作安排,一致表示全国检察长会议站位高、方向明、措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抓好落实,用以指导实践。


    会议强调

    深入研究,学习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全员学、延伸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仔细研读会议文件,深入细致领会最高检要求,及时沟通交流,共同谋划2023年工作部署打算,深入研究落实会议精神。两级院要以内设机构为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张军检察长和应勇副检察长讲话精神,确保将讲话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传达到每一名检察人员。注重系统学习,将学习领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起来,力求全面把握上级院和市委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推进落实的目标和内容。


    总结评议,继往开来。在2022年的工作中,丹东市两级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优异的工作业绩。特别是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迎难而上,全力争先创优,2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13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苏凤琴等一批先进人物。市检察院将在春节前召开机关述职总结大会,通过总结成绩、通报成果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树立和坚定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忠实履职、敬业奉献的信心和决心,为全面贯彻最高检及省院部署,落实春节期间防风险、保安全,以及开展今年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能动履职,一体落实。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注重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和党政群体的协调配合,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市大局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找准制约发展的不足与短板,科学制定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丹东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划,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不断开创丹东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理念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以科技为支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丹东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