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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检察院:再续“检察蓝”与“困境少年”的新年之约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杜检察官,过年好!天这么冷,你们还大老远跑来看我们,快进屋暖和暖和。”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杜安莉带领办案团队驱车百余公里来到事实孤儿未成年人迟某位于凤城市青城子镇的姑姑家,再续“检察蓝”与“困境少年”的新年之约。

     

    今年13岁的迟某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2020年迟某父母酒后发生争执,父亲驾车冲撞母亲,致母亲当场死亡,父亲锒铛入狱。“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父亲的过错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枷锁”。案发后,检察官们一方面协调上级院为迟某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另一方面联合社会多部门开展协同救助,为迟某争取到每月生活救助金1600元,免除了迟某生活上后顾之忧。案件办结后,第六检察部将迟某列为长期帮扶对象,每学期捐款捐物进行回访,关注迟某的生活状况,鼓励其尽快适应初中阶段的学习生活,并约定春节会来看望他,让他安心学习、积极生活。

     


    有着同样不幸遭遇的高中生于某,也是第六检察部办案团队始终牵挂的孩子。节后一上班,检察官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于某就读的宽甸县某高级中学,向班主任老师询问了近期于某的思想状况及学习情况。因于某年幼丧父,母亲独自抚养其长大,去年母亲遇害身亡,突如其来的变故使于某一度情绪低迷,学业受到严重影响。了解相关情况后,检察官们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很快为于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启动政府部门联合救助,每月给其发放生活费,学校还为其减免学杂费,使困境中的于某重燃生活的希望。回访中,检察官们鼓励于某勇敢面对挫折,全力拼搏备战高考。于某心怀感激,表示要更加发奋学习,考上理想的大学并以所学回馈国家、社会给予他的关爱和帮助。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案件办结,关怀不结。通过此次回访,检察官们及时掌握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实际,确保每一笔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让被救助人及其亲属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实际成果。

     

    对被救助人进行跟踪回访是司法救助工作的延申,近年来,丹东市检察机关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不断发挥检察为民职能,传递检察温情,体现检察担当。仅2022年,丹东市检察机关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救济涉民生案件67件,救助7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3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践行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