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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爱同行,公益护航,彰显“她”力量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今年3月8日,是第113个国际妇女节,也是我国的第100个妇女节。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妇女权益保护也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增法定领域,丹东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守护“她”权益。

     

    建立机制  凝聚力量

    年初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将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作为本年度的一项重点任务,先后走访了丹东市妇女联合会,就妇女权益公益保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就未来进一步工作的开展拟定长期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双方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妇女权益保障,联合设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站,聘请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志愿者,扩大公益诉讼“朋友圈”,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双方还加强协作配合,达成《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就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查、定期会商、交流培训等多项内容作出详细规定,确保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

     

    现场授课  解惑答疑

    “3·8”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丹东市检察院与市妇联等单位共同开展“与爱同行,法治护航,彰显‘她’力量”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心理咨询机构、公益诉讼志愿者、基层妇联干部及妇女群众、市妇联、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也参与到活动中,这也标志着妇女维权公益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检察机关借本次活动之际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讲,从公益诉讼制度的由来、法律依据、办案领域、线索提供等多方面进行宣讲,并向与会人员发出共同参与到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来的倡议。此外,活动还安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利保障法》的宣讲互动,通过生动的讲解,参与者真正了解权利保障的方式及途径,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在一楼大厅,还设有公益诉讼、法律援助、心理服务等咨询台,由公益检察干警、法律援助律师及心理辅导师等为与会人员提供更加具体的咨询服务。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展板讲解等方式,进一步向与会人员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形成合力  共话公益

    本次活动中,检察机关为首批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颁发了聘书,一批新的成员加入到公益诉讼的大家庭中。新的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有着各自的专业知识,也有着对公益保护的热忱。随着公益家族的不断发展,丹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讲好公益保护的故事,办好守护公益的案件,传播公益检察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