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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赓续血脉 强检有我——丹东市检察院举行缅怀先烈活动

    时间:2023-04-05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弘扬革命烈士精神,激发爱国主义情怀,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4月3日上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辽东解放烈士纪念塔举行“赓续血脉,强检有我”缅怀先烈活动,深切悼念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而献身的革命先烈,真切缅怀英雄的丰功伟绩,表达无限哀思和敬仰。

    “向为祖国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的革命烈士默哀。”30余名检察干警身着检察制服整齐站立,手持白色菊花,低头默哀。默哀毕,四名法警分列两侧,向纪念塔敬献花篮。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江虹深鞠一躬,登上塔基,代表院党组整理花篮缎带。花篮红色缎带上书写着“革命先烈永垂不朽”的金色大字。傲风迎骨的黄菊花、芬芳吐蕊白百合、轻盈绽放的粉弗朗、鲜艳挺拔的橙黄英,寄托着对先烈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随后,干警们敬献菊花,并绕行瞻仰纪念塔,深切表达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和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最好的缅怀是传承,最好的纪念是奋斗。每一次对历史的回望,都是为了新的出发。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让英烈精神薪火相传,把对革命先烈的追思转化为奋发进取的动力,把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与感恩汇聚成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肩负起新时代检察人的责任和担当,以检察履职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活动仪式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结合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职能,对于碑文是否存在残缺、墙体是否有所污损、墙皮有无脱落等情况进行了解查看,以积极履职捍卫英烈荣光。


    辽东解放烈士纪念塔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作出向北发展、向南防御和建立巩固东北根据地的战略决策,1945年9月中旬,八路军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肖华率部队渡海挺进辽东。10月,成立东满人民自卫军。11月3日,安东省政府成立,辽东解放。1946年10月,国民党军队进攻辽东。东北民主联军取得新开岭战役胜利后,实行战略撤退。10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辽东分局(也称南满分局)。在辽东分局领导下,辽东军民开展武装斗争,取得了四保临江战役和战略反攻的胜利。1947年6月,辽东人民再获解放。辽东根据地进一步巩固扩大。为纪念在解放辽东过程中而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1949年10月1日,中共辽东省委、省政府和辽东军区共同在省会城市安东市镇江山(今丹东市锦江山)公园奠基建设辽东解放烈士纪念塔,并于1950年4月竣工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