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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丹东“90后”检察官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她说……

    时间:2023-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2023年辽宁五一劳动奖表彰大会在辽宁人民会堂隆重召开,599名个人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50个集体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状,60个集体荣获辽宁工人先锋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逄燕妮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获奖感悟

    此次能够获得辽宁五一劳动奖章,我深感荣幸。欣喜之余,更多的是感激。我深知,这份荣誉的取得,离不开组织多年的培养和关怀,离不开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厚爱,也离不开团队伙伴的帮助和协作。感恩之情,溢于言表。

    当我身披绶带站在表彰大会的现场,往日的一幕幕经历浮现在眼前。2013年,我考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加入了光荣的检察队伍。起初,非法律本科毕业的我,对于法律工作充满迷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投入到一件一件具体的工作中,对于未来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想认真做好手中的每一件事。慢慢地,我了解到辽宁检察的一些先进典型,模范检察官吴凤杰、苏凤琴的先进事迹萦绕耳边。在榜样的激励下,在身边领导和同事们的影响下,我在心中逐渐树立了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梦想。

    于是,我深入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丰富法学底蕴,从法律小白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检察新人到业务尖兵,从协助工作到独当一面,回望这一路,并不平坦。在八年的基层奋斗足迹中,我先后在反贪、政工、公诉、公益诉讼等多岗位锻炼,在每一个岗位角色转变中,我不断地“从零开始”,以“新人”的身份尝试和探索。面对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从不推脱,直面困难勇于克服,兼顾业务工作和党建、团建工作;把集体的事儿看得比自己的事儿更重要,不计得失;意外受伤期间,克服骨折带来的疼痛和右手活动受限的困难,坚持只用左手打字仍坚守岗位;担任检察官助理期间,不局限于助理的职责,主动站在领导、检察官的角度思考问题,养成了大局观念、全局视角;与所在办案组成员一同办理上百件案件,惩治犯罪、保护公益,共同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就这样,在点滴中成长,褪去稚气,强大内心,突破岗位壁垒,全面积累经验,锻造过硬本领,磨砺坚定意志。而这些,得益于振兴区院历任党组对我的信任、给予我的多岗位锻炼机会,得益于检察战友的帮助和支持,也得益于自己对每一份工作的高度责任感。

    2021年初,我有幸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到通知后,我的情绪从惊喜逐渐转变为倍感压力,这份压力来自于我所要加入的第一检察部是获得诸多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人才辈出的金牌团队。我问自己,我可以吗?加入团队后,我下定决心,以身边人为榜样,奋起直追,不能拖团队后腿。我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岗位,购买和借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遇到问题常常请教身边的榜样,得到毫无保留地帮助和指点,在业务能力上突飞猛进,迅速融入团队,适应工作节奏。更难能可贵的是,大家都把我当成家人一样,不仅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还给我参加活动、比赛、培训的机会,在我遇到困难和瓶颈时,大家都主动为我出谋划策,一同帮我渡过难关。从办案区建设到录制《丹东检谈》,从省业务竞赛到案例演说会,从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到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专项......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高质效完成。我也时刻冲锋在前,经常加班至深夜,常常放弃周末休息。每一个案件认真研究讨论,每一篇稿件反复修改打磨,每一项机制深入联合推进,我不断精进业务,像一颗种子在丹东检察这片肥沃的土壤中生根发芽、汲取养分。

    2022年9月,由于分工调整,我开始牵头负责全地区未检工作。这对我来说,既是组织的信任,又是一次艰巨的挑战。丹东未检历来成绩突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能否继续将丹东未检发展壮大,在指导和办理案件中能否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能否更多为丹东地区未成年人做实事做好事,这些问题每天围绕着我。我深知,负责人不是“高人一等”,而要“技高一筹”。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和现实问题,能否作出正确的指导和解答,这成为我进一步精进业务的驱动力之一。我迅速梳理丹东未检现状,深入研究未检考评,找准短板弱项,组织召开全地区未检工作推进会,设置量化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深化一体化履职模式,推动开展全地区公益诉讼专项等工作。适逢疫情下沉社区,为了不影响集体安排,我一边兼顾下沉任务一边利用休息间隙开展业务工作,审批50余件案件,经常在社区远程办公,电话沟通指导案件和推动工作,撰写数十份文字材料,形成了全地区强制报告制度细则初稿,与全地区未检同仁们共同圆满完成工作目标。近一年来,丹东未检致力于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通过专项工作、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为丹东地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这些业绩来自于丹东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所在部门的坚强支撑以及全体丹东未检人的辛勤付出。

    在刚刚结束的第三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中,我作为辽宁检察的代表之一,获得全国第13名的成绩,我也非常感恩。成绩的背后是省检察院党组、第九检察部创造的良好学习机会,是市院党组的大力支持,是所在部门家人们的鼎力相助。我想,我大概处在最好的时代,既有辽宁检察给予青年干警更多干事创业的平台,有“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的丹东检察精神的引领,又有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榜样在身边指引和感召。所以,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每一个奋斗在检察战线上,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丹东检察人、辽宁检察人。

     

    荣誉属于过去,表彰仅是起点。如今我距离“行家里手”还有差距,但是在这条通往梦想的旅途上我将勇往直前、砥砺而行,继续从点滴做起、厚积薄发,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对待接下来的每一个工作,把这份荣誉化为动力和责任,更加从容坚定、真诚坚韧,继续为检察事业绽放微光,和全体检察人一起接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