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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9月15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及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树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党中央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这次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其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任务,明确了重点工作和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是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院党组要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党支部要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做好学习研讨,切实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会议强调,要在“结合”上下功夫。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实践、推动具体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丹东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对标对表,把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要紧扣“五项重要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丹东检察工作放到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在检察机关履职担当的各环节、全过程。特别是要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高站位发力、高标准推动、高效率落实,认真落实落细省院提出的“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要以能动检察履职,再接再厉、乘势而上,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不断展现丹东检察新作为、谱写丹东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