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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法合力破解执行难题,这机制,很机智!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进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良性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次会商达成共识,联合会签《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丹东地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条款25条。《实施意见》对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受理程序、调阅卷宗、检察建议的提出、回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规范,并重点加强以下五方面的协作。

    推进法检双方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在民事执行领域的监督治理;

    对检察机关调阅民事执行卷宗的情形作出规定;

    明确执行检察建议,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立“执监字”案号办理;

    推动法检两家协作开展执行和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强化法检两家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近日,丹东市检察院以《实施意见》为依托,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助配合,通过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题。检察机关通过邀请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场进行执行和解,与人民法院共同化解一起长达10年历经13次诉讼的继承纠纷,对5件执行案件实现执行和解。

    丹东检法两院就加强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会签文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下一步,丹东市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民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与人民法院合力解决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