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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宣传周】与“宪”同行 “法”伴成长

    时间:202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12月1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银杏树”未检办公室的检察官们走进丹东市实验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同学们共同了解宪法、认识宪法。


    “知宪法,懂宪法,我们是青少年法治宣传员...”在同学们清脆的口号声中,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圆满落下帷幕。活动中,检察官为孩子们讲授了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课程,宣讲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的内容、发展和意义等,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崇高地位,为同学们揭开了宪法的“神秘面纱”,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课堂上,检察官与孩子们亲切互动,解答同学们的疑惑,还设计了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了法律知识。课堂外,检察官倾听了同学们对本次活动的感受,发放了法治宣传手册,张贴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宣传海报,并为孩子们讲解了制度的内涵和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今后将更加努力学习宪法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争做新时代“宪法小卫士”。



    法润童心,护航成长。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丹东市实验小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升级“检校合作”“检校共建”模式,两名检察官受聘担任该校德育教育校外辅导员,并达成日后法治活动合作意向。展望未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银杏树”未检办公室将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为学生们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拓展内容,以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滋润青少年美好心灵,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