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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互鉴 共促提升——阜新、丹东检察机关交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1月16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倩竹一行7人,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学习交流。丹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冰,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及基层院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丹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冰首先对阜新市检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希望通过本次面对面地深入交流学习,真正促使两地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方面互学互鉴、取长补短,携手共建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丹东市检察院对全地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围绕“树立主动侦查思维,拓宽案源渠道;坚持能动一体履职,提高办案质效;积极深化监督成果,推动诉源治理”等方面,分享丹东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丹东市检察院、东港市检察院、宽甸县检察院分别就办理的凤城某宾馆9件虚假诉讼系列案、东港某箱业公司35件虚假诉讼系列案、宽甸某矿业公司61件虚假诉讼系列案,从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深化监督成果等方面进行交流。同时,阜新市检察院对其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分享。双方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阜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倩竹对丹东地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她表示,丹东地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在全省取得显著成绩,并且善于总结,形成本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通过典型案例办理过程的分享,让我们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调查核实、一体化办案等工作亮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阜新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努力把交流成果转化为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


    本次交流学习,增进了两地检察机关的深厚友谊,更为双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互学共鉴、优势互补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经验共享,共同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