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办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增加办案安全系数,保障以自侦案件为引领的各类案件侦办安全有序开展。近期,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刘诗奎总队长、高非政委对丹东地区两级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检查调研工作。
按照调研安排,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先后对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设在东港市的指居办案场所、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丹东市检察院设在五龙背的办案工作区和指居场所、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丹东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办案安全检查和调研。
每到一处,检查组听取各单位办案工作区的基本情况汇报,查阅办案期间的各项执勤记录,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办案工作区内各功能室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评估,并向受检单位的主管领导宣传贯彻《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验收评查标准》中每一条的设置原因及背后的安全隐患故事。通过一系列宣传贯彻及建议指导,各受检单位从根源上加强了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和日常管理的责任心,加深了办案安全责任意识,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各受检单位的办案工作区经不同程度的升级后,再次全部通过办案工作区验收并获《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现场调研结束后,检查组在丹东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丹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树杰,丹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姜秀娟及两级院司法警察支(大)队长参加会议。省检察院法警总队总队长对丹东地区两级院升级后的办案工作区建设给予高度肯定,解答了各地区大队长提出的一些政策性问题,并对未来司法警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希望。侯树杰检察长对全地区司法警察在保障检察工作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给予充分认可,鼓励大家增强信心、坚守初心、严守纪律、规范履职,为新时期检察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姜秀娟对全地区法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支队及各大队做了表态发言。
丹东市两级院司法警察将以此次办案安全检查调研工作为新的起点,迅速适应检察工作新变化,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全面参与检察工作新思路,全面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安全,创新履职思路,拓宽履职范围,全面推进丹东地区两级院司法警察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