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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推进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检察守护“老有所依”

    时间:2024-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持续推进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以法之力守护“夕阳红”,此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金色年华守护周”系列活动,活动中向民政等相关部门传达解读“十一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凝聚守护合力,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走近养老机构,延续守护周活动,持续守护“老有所依”。


    凝心聚力,促进多部门达成共识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振安区民政局,与振安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座谈。检察机关向养老机构送达并解读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就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特别是安全管理、入院评估制度、从业人员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提醒,围绕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多方深入探讨,检察机关从法律角度给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实地走访,强化养老机构安全保障


    7月16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振安区民政局共同走访辖区内养老机构,实地查看了养老机构的居住环境、消防设施、电子化设备、食品安全、无障碍设施投入使用运行等情况。就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民政局、养老机构进行了提示。同时,向养老机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法制化宣传,助推养老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健康有序发展。

    送法上门,开展零距离普法宣传


    活动中,检察人员走访了养老机构养员,交流过程中结合“十一号检察建议”中的案例,给养员“讲故事”,提醒其注意自身安全。同时针对部分养员经济条件较好,但反诈意识薄弱的情况,向养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常用手段和方式,提醒老年人注意非法集资类犯罪陷阱,时刻谨记不盲目逐利,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


    丹东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共识,共同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为维护辖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