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骄阳似火,丹东检察青年干警的学习热情也格外高涨。8月9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二期“丹检青才沙龙”,此次沙龙首次面向基层院开放,来自两级检察院主要涉刑事检察部门青年干警40余人齐聚一堂,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检察实务”,展开一场别开生面的传学讲学活动。
本期沙龙活动,由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原野担任主讲人。马原野结合此前参加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提高班”授课内容,以《认定职务犯罪的若干问题》为题,就受贿犯罪职务便利认定、受贿犯罪数额认定、离职后受贿犯罪认定、行贿犯罪认定和处罚以及不正当利益的追缴与纠正等多个问题向学员们分享了学习体会、解读了最新的认定标准,为全地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沙龙活动中,马原野根据学员状态,及时调整授课方式,变单方面的知识“输出”为双向交流的学习“互动”,现场接受学员提问并给予解答,大家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务疑难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等展开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传递理念、开拓思路,进一步打破思维壁垒,为该类案件的高质效办理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价值。学员们纷纷表示,“小课堂”增长了“大见识”,如此小班授课,直击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既传导了上级最新政策,又现场实现了火花碰撞,具有很强的理论启发和实务指导意义。
近年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传学讲学特色教育培训品牌,坚持“学员即教员”,探索实施“传学讲学、以学促践”培训机制,鼓励“一人参训、全员受益”,持续扩大有限培训资源的覆盖面。同时,把传学讲学成效作为检验培训成果的方式,促进学员带着问题去、带着答案回,在传学讲学中将办案理念、法律法规、裁判思维等与所办案件相结合,促进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为高质效办案赋能。传导式教学培训经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也将为青年干警搭建更多开放、包容、多元的交流平台,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综合履职能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