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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季必看!这份“校园安全风险提示”请查收

    时间:2025-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新学期承载新希望,孩子们带着希望重返校园,当琅琅书声再次在校园回荡,那些奔跑的身影、绽放的笑颜,正是我们最想守护的人间美好。然而近期,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校园安全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民事案件中发现,部分学生在校园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令涉事家庭、学校陷入讼累。针对学校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隐患问题,检察机关已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落实。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源头减少校园安全事故,避免“小隐患酿成大悲剧”,现结合司法实践与教育管理要求,向全市各教育单位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制度为基,构建全链条安保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构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并动态更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隐患排查、门禁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涉及人身安全、意外事故、性侵害防范、欺凌防范、食品安全等领域,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守护为要,锻造专业化安保铁军

    学校应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保队伍。建设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屏障,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防卫器械、报警和通信设备,并制定使用保管制度。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防止非法人员、车辆进入,对上学期间学生及校外人员出入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记录。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设备覆盖教学楼、食堂、操场、宿舍等重点区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学校可委托专业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宿舍管理人员。重点维护上下学时段学校及校门口秩序,有条件可组建志愿者队伍,维护好校园周边秩序。

    三、教育为先,让安全意识浸润童心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将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纳入素质教育核心内容,致力于增强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紧密结合,自幼在学生心中深植尊重生命、保障权益、尊重差异的观念。教育过程中应融入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主义、反有组织犯罪等元素,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界限,强化规则意识。根据学生群体年龄特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守护,每一起悲剧都必须以制度严防。请各教育单位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决心,以“隐患就是事故、预防重于泰山”的警觉,将校园安全管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做到“全要素保障、全流程管控、全员化教育、全天候防护”,实现“制度无漏洞、设施无隐患、人员无懈怠、教育无盲区”,坚决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共同捍卫校园净土,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