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清河障,保行洪,“检察蓝”在行动

    时间:2025-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二十周年,恰逢第54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守护者”监督职责,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携手丹东市水务局开展巡河活动,共同守护丹东水清、岸绿、江美的沿岸生态画卷。

    一以贯之,强化法律监督

    2020年,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丹东市水务局签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意见》,共同助力水环境保护。特别是今年以来,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妨碍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市水务局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解决阻碍河道行洪的堵点难点问题。

    一抓到底,推动源头治理

    今年以来,丹东地区共立案妨碍河道行洪类19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助力清理整治河道15公里、高杆作物8余亩,清运垃圾1700余吨,清理堆放沥青、砂石等千余吨。为巩固整改效果,保障汛期河道畅通,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回头看”助力河道行洪航道疏通,走实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在今年我省全面进入汛期之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丹东市河长制办公室,对今年立案且整改完毕的部分河段及丹东地区部分主要河流河段进行实地走访。

    针对上游周边河道存在露天堆放大量畜禽粪污和生活垃圾、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矿石等情形,妨碍河道正常行洪,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相关部门积极响应、整改落实,确保恢复河道畅通。


    丹东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相关人员走访丹东市振兴区五道河河道、元宝区大沙河河道、振安区爱河与西支鸭绿江水源保护区、东港市马家店镇河道。


    一心为民,凝聚共治力量

    通过法治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不断提升防洪意识、河湖保护意识。持续落实最高检“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通过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发现可能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线索,形成全民保护水资源合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河湖的良好氛围。

    江河奔涌,法治护航。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工作,助力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治理,共同推动形成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