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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艳爽:为公平正义而坚守

    时间:2019-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张艳爽,长相清秀、举止文雅、言谈得体。从检6年,先后办理各类案件361529人,无错案、无瑕疵案件,所有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今年3月由她承办并提起公诉的一起改变定性案被《检察日报》作为法律监督案件追踪进行报道后引起关注。

    2012年12月,她走上公诉岗位,为早日适应工作,一边业余时间查阅书籍、研究案例,一边向经验丰富的“老检察”请教,还“抢活”积累办案经验。几年努力,她成为科里业务骨干。

        2015年10月,她接手了一起利用POS机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李某二人先后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了12家单位,并以这些单位的名义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12POS机,在无具体商户店铺、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套取现金、养卡,累积循环套现达一亿一千多万元。这类新型犯罪,无本地案例借鉴,无办案经验。天生不服输的张艳爽敢啃“硬骨头”,阅卷、查阅相关资料、上网查找国内相似案例……她几乎学习和了解了国内所有相似案例的认定和判决情况。重新阅卷,她发现卷宗缺少12POS机对应终端绑定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和对交易记录的核算和评估,这是认定犯罪数额的重要证据。她详列了退查“清单”,引导侦查人员补充相关证据。待侦查人员将补充的十余本卷宗材料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时,距离案件期满仅剩12天。面对繁繁的银行交易流水,她一笔笔地核对POS套现数额, 连续数晚挑灯夜战,终于在期限内完成了相关证据的核实等,确定了涉案数额。20163月,张艳爽昂首挺立在公诉席上,义正词严的对姜某、李某违非法经营罪进行指控,得到了法院支持,两人终于伏法。

    张艳爽是一个原则性比较强的人,但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表现出了女性特有的母爱柔情。201710月,她承办了陈某、李某等20余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案,涉案双方不是在校大学生就是高中生,有3名是未成年人。阅卷时,张艳爽很为他们惋惜,提审后,又很生气。因为有的涉案人员不认罪,有的只供认自己动手,使得如何认定具体持械斗殴人员和是谁致参与者重伤成了此案的难点。为准确认定,她反复对比每名嫌疑人供述和证人的证言,记录下彼此供述间的矛盾,再次提时重点突破。对仍不认罪的嫌疑人,她首先释法说理,让他们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告诫他们:“不如实供述,不仅自己得不到从轻处罚,也不会减轻同伴处罚。还会让父母跟着着急上火……” 最终,他们供述了案件的事实,张艳爽顺藤摸瓜,又追诉了3名漏犯。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艳爽则“双管齐下”,一边教育,一边挽救,积极联系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阴影。在办案过程中,她考虑到嫌疑人都是学生,主观恶性不强,只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经过教育也都认罪悔改,她便积极地组织双方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不再追究民事方面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处缓刑,以便他们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