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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宏:从检以廉为先 执法以民为本

    时间:2019-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人物简介】


    石宏,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994年12月调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曾荣获丹东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丹东市十大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6年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2018年10月被聘为丹东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2019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办案标兵”。

    【座右铭】


    做人以诚为重,干事以实为主;从检以廉为先,执法以民为本


    爱岗敬业 坚守法治初心

    时光荏苒,转眼间,石宏已经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25年。石宏告诉记者,这些年她共办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1000余件,接待答复当事人的申诉来访1000余次,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所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名列前茅。

    石宏多次因办案成绩突出立功受奖,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2018年,石宏共办理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12件,其中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9件、提出抗诉1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执行检察建议10件、审判程序违法及其他检察建议15件、支持起诉1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4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9件,共收到法院再审改判文书19件。

    心系群众 打造民生检察

    作为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石宏带领所在部门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工作原则,积极构建两级民行部门办案力量、程序、质效“一体化”格局。

    2018年,丹东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共排查线索95件,办结90件,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她带领查办虚假诉讼办案组,依法查办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昌矿业、刘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系列案,为国家挽回损失400余万元。此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备选案例。

    前不久,石宏查办的被执行人栾某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案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采纳,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一位申请人给石宏送来了写有“忠诚于法律、服务于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

    精准扶贫 帮扶贫困群众

    2016年10月,丹东市检察院驻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东岔村扶贫工作队成立了,石宏成为扶贫工作队中的一员。东岔村地处偏远,因病因老致贫的人家多。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一同研究脱贫对策,协调资金,申请政策,最终在各方支持下,为东岔村争取到400亩的烟草种植项目,成立了由东岔村贫困户入股的烟草合作社。村民们对入股不放心,于是石宏挨家挨户动员。2017年,村里收入80多万元,合作社盈利10多万元,每名贫困人员收入都超过3442元,贫困帽彻底摘了。

    工作中,石宏热衷于对法律实施和民行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适用研究,积极开展检察案例研究,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她办理并撰写的案例连续5年获评省人民检察院十大精品案例。她还参与起草了丹东市检察院与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建立联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现已实行。她编写的《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被编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在最高检组织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石宏撰写的法律文书被评为“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