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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榜样】周平:心中有光照亮一方

    时间:2022-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周平


    周平从检30余年,自2007年任控申部门负责人以来,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她先后被评为凤城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丹东市劳动模范、市优秀接待员、十佳检察官等荣誉,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4月底,被授予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

     

    办案多一份担当

    她办理案件坚持原则,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定性,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


    2017年,家住东港的老人隋某反映其与合伙人的争议款被某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占用。经初核查明,该线索涉案金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属违纪行为,应移交纪委处理。但当周平得知,老人三年间从东港往返凤城20余次,多次索要钱款无果,又身患重病时。经过周平的不懈努力,终于追回了争议款。老人拿到钱,激动地竖起大拇指夸道:“你们真是心里装着咱老百姓的人民检察官……


    2019年底,她出席了再审法庭,该案因被害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提出申诉。周平全面审查申诉材料和全部案卷后,认为原审法院在办理该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此案的办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最终结果非常满意,并给周平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近年来,周平办理举报线索初核、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各类案件18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案结事了。

     

    办案多一份理解

    对来访者,她总是热情接待、耐心倾听、释法说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0余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妥善化解矛盾500余人次,化解积案件15件。


    78岁的黄某,1990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撤案后多年上访无果,周平受案后,了解到黄某身患多种重大疾病,便以晚辈的身份对其关怀,20余次通话,多次前去探望,为其寻医送药,用真情赢得其信任。因该案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赔偿条件,经检察长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周平同相关部门沟通,最终给与其司法救助,二十八年的信访积案就此彻底化解。黄某在感谢信中写道:“新时代的检察官作风过硬,推心置腹跟我谈心,设身处地为我考虑,使我20多年奔波终于画上句号。”该案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近年来,周平办理的案件有6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10余篇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10余篇案件信息被《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国家、省级媒体报道。

    周平对待群众热情亲切,每个她接访的群众都能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周平说:“作为检察官,就应该为人民群众解忧。能够为群众办实事,就会感到满足。我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做的都是该做的事情。”

     

    办案多一份关爱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周平全力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她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注重采用办案与救助同步,调查与帮扶并行的多元化救助办法,每个案件办结后都坚持跟踪回访,对救助对象长期帮扶,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


    2019年,周平在办理一起因故意伤害导致重度烧伤的申诉人刘某的司法救助案件后,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不仅帮助申诉人刘某做了面部修复手术,还联合妇联、团市委、扶贫办、医疗机构等多部门建立救助帮扶衔接机制,帮助刘某家庭度过生活难关。去年疫情期间,根据辽宁省检察院“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部署,对一户“命案受害家庭”进行司法救助。该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八旬老人与残疾儿子相依为命,老人是残疾军人遗属,周平在接到线索后,4次远赴60多公里外,实地了解困难情况,5日内快速办结,及时救助。同时,联合市扶贫开发事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共同制定帮扶措施,使受害家庭基本生活有了长期保障。


    周平和她的同事们组成助学团队长期资助司法救助家庭子女就学,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她对身心受创伤的救助对象除了进行心理疏导,还竭尽所能地去为他们捐款捐物,救急解困,同时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乐观生活,实现了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切实在危难中感受到更多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