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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榜样】刘芳辰:办案需要“求极致”,也需要“松弛感”

    时间:2022-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刘芳辰,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辽宁省侦查监督人才库成员,丹东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家,曾荣获辽宁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丹东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第一名,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1次。

    网络上很流行的“松弛感”一词用来形容现在的刘芳辰再恰当不过,为人处世上,她幽默风趣、落落大方;工作表现中,她在组织生活会里被一致评价为“游刃有余、应对从容”。这份独特的气质偶尔会让她在一众焦虑忙碌中格格不入,也仿佛与她案头繁重复杂的工作不相适应。但其实,了解她的人便知道,这份“松弛感”的底气正是来自她12年从检经历打磨出的“强心脏”,在不断挑战压力阈值上限后对工作更自信的把握。

    从跨入检察院大门的第一天起,她就扎根在了刑事检察一线,从侦查监督处的内勤,到司法改革的首批员额检察官,再到第一检察部的副主任,在量变积累中锤炼成长,她一步一个脚印,用整整12年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检察官,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

    初生牛犊不怕虎  胆大心细破谜案

    2010年,考入检察院的刘芳辰被分配到侦查监督处工作,逮捕措施作为刑事诉讼前沿阵地,法定审查期限只有短短七天,可谓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加点是常态。对年轻女干警来说,这是不小的考验,但刘芳辰的身上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冲劲、韧劲。她没有逃避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从内勤干起,跟着处里的老同志学习各项侦查监督业务,踏实勤勉地办好每件交到自己手中的案子。正是这样,在侦查监督部门的9年时间里,她参与办理了200余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其中包括建国以来最大的组织卖淫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境传销案等受到各方高度关注的重特大案件。

    随着办案量的增加,刘芳辰逐渐磨砺出敏锐的洞察力与对细节的把控力,这让她能拨云见日,还原更多案件真相。

    2015年,刘芳辰办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该案涉及40多处滥伐现场,滥伐林地面积数千亩,在当地引发强烈的社会关注。面对侦查机关认定的吴某某等人的滥伐事实,刘芳辰心里产生了疑惑——吴某某等人是如何在林业部门的层层监管下肆无忌惮地滥伐数量如此巨大的林木?是否有其他人员的违法犯罪未被发现?非法采伐的林木去向如何,是否有涉嫌非法收购、运输滥伐林木的犯罪发生?

    带着这些疑问,刘芳辰与同事先后多次赴百公里外的滥伐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到看守所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讯问、强化攻心,最终一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检举了与之有牵连的另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刘芳辰顺藤摸瓜、跟踪调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个自然人、1个单位、追捕1名犯罪嫌疑人,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单位被判处罚金50万元。她同时审查发现,林业局局长杨某、副局长李某等人均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遂将该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根据该线索立案侦查局长杨某、副局长李某、林业站工作人员郑某某等共计7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例。

    变局之中开新局  追求卓越再出发

    2019年底,为落实推进“捕诉一体”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刘芳辰来到第一检察部,开启了职业的新征程。这个光荣的集体拥有16名全国、省级优秀公诉人、未检业务能手,获得国家级荣誉4人次,省级荣誉5人次,市级荣誉4人次,10余人次因检察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或三等功。新岗位的适应、新领域的探索,是挑战是机遇,也是源源不断的成长动力。

    此时的刘芳辰已经从检9年,多年历练的沉淀已能让她在新变局中不再迷茫,从容以对。但骨子里,她始终保有初入检察院时的坚韧倔强,那是种无论身在何地,一定要把事业干好的坚定决心。于是,她拒绝拘泥于从前的角色定位,而是利用一切机会实学实干,阅读专业书籍、请教身边同事、研习优秀文书、观摩旁听庭审,将压力转为动力,将周密严谨的敬业态度融化在审好每一份证据、写好每一个报告、开好每一个庭审中,短时高效地与新业务无缝对接。

    “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易某某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是刘芳辰首次以国家公诉人身份代表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本案系跨省贩毒案件,涉及交易毒品数量1400余克,在侦查阶段四名被告人中的3人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认罪,其中两名被告人“零口供”。刘芳辰在案件受理后,对案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的同时,通过对4名被告人的讯问,提出了66条意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庭前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预判,做出应对预案,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庭审过程中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讯问,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其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犯罪认罪悔罪,尤其是其中一名“零口供”被告人易某某当庭承认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最终4名被告人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该案因具有复杂性、典型性,被《辽宁法治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刘芳辰作为公诉人的能力也得到了广泛认可。

    刘芳辰坚信只有行胜于言,才能在实干中成就一番作为,在练就自身公诉本领的同时,她也不忘发扬传承精神,将自己多年的侦监业务经验总结成《侦查监督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毫无保留地向同事们倾囊相授,对于基层院的沟通请示积极指导,对年轻同事的提问悉心传授、教学相长。同事们都说“侦查监督方面拿不准的问题,得到了刘芳辰的答复心里才踏实。”

    多面角色善担当 检察温情暖人心

    2021年内设机构进行了再调整,刘芳辰担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除了刑事案件办理外,还肩负起刑检业务指导、工作实绩考核、社会综合治理、案件评查等专项工作职责。

    当年底,备受关注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在全国推进,刘芳辰受领导指派负责此项工作,在她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丹东地区两级院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今年前三个季度,监督数据同比上升92.5%,有效扩大了监督案源、有力提升了监督质效;接手院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两年时间里,她撰写了百余篇文字材料,参与拟定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方案》等文件;负责全地区刑事检察案件评查工作,每年都要评查审阅上百件案件;本轮疫情期间,丈夫在单位闭环,她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上网课,一人承担起了处里的工作,半个月内办理了5件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1件案件,完成并上报4项调研材料。此时的刘芳辰,已经是大伙儿公认的“遇案能办、提笔能写、谋事能成”的检察多面手,无论遇到多么棘手的问题,她都能创新思路,迎刃而解。

    浸润于刑事办案一线十几年,刘芳辰的专业素能让她能冷静客观地看待案件事实,但冷静并不代表无情。在她心里,只有审慎地对待案件,不懈地追求真相,让法律真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以真实达至良善,才能在个案中获得正义。

    2021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晚上,辖区内某县级市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作为部门副主任,刘芳辰主动请缨接下了这个案件。春节假期,她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在案发现场对公安侦查工作中的物证固定、证据收集等提出意见;审查过程中,又对目击证人、被害人家属邻里等人进行亲自走访核实,全面还原案发时的全过程。她作为承办检察官,提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应对其不批准逮捕的审查意见。为审慎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丹东市检察院召开了首例命案审查逮捕环节的羁押听证,这也是对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一次探索。最终,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一致认可了刘芳辰的审查意见,决定对陈某某不批准逮捕,其家属更是在事后送来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办案需要“求极致”,也需要“松弛感”,方能走得长久,在刘芳辰的身上,云淡风轻的背后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不必行色匆匆,不必锋芒毕露,不必成为别人,只需做好自己。刘芳辰身上独特平静的能量,感染着她身边的人,追逐正义的道路中与她同行,她是依靠,亦是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