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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榜样】单晓康:心中有日月 身边自有光

    时间:2023-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单晓康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从检14年,单晓康实现了从一枚“行政小白”到“办案骨干”的华丽转型,无论是在综合行政岗位,还是在案管、未检、民事检察岗位,精钻细研、努力上进是她在同事眼中的标签。她曾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第一名,荣获辽宁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丹东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丹东市档案先进工作者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突破“学习圈”

    抓住每次眼前机会

    2009年,单晓康考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公务员,在办公室从事文书与档案管理工作。可当她进了检察院才发现,考上公务员并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在业务性极强的检察机关,还应精通法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单晓康学的不是法律专业,对于完全是法律门外汉的她想要边工作边通过号称“天下第一考”的法考,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单晓康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而是抓紧一切时间沉着备战,拿出高考的拼劲挑灯夜战地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单晓康在考上公务员的同年一次性以397分的高分通过了这个“天下第一考”。这一结果令周围的一众都很惊讶,纷纷询问她成功“秘籍”和感受。“没别的,只有努力,想要过通过这个考试就要扒层皮。”“唯一的感觉是民法没学够也没学透”,这是她给大家的回答。

    通过法考后,她仍沉心在办公室工作,一干就是8年。办公室的工作繁杂琐碎、工作强度高责任又重大,细心的她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每日接听电话、上传下达,每年经手各类文书数百份,整理档案材料近万页,以高度的责任心一直保持零差错。8年来,她共整理各类档案资料万余份,并将所有档案进行扫描刻录光盘,使丹东市院档案室获得丹东市“首批数字化档案室”称号,率先全面实现电子阅档,为一线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成果受省院充分肯定。丹东市院多次获“档案省特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单晓康荣获市“档案先进工作者”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

     

    跳出“舒适圈”

    用心守护少年成长

    检察机构改革后,单晓康转岗业务部门,先后从事案件管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多年从事综合行政工作突然转岗,对单晓康来说是不小的挑战。单晓康认识到,唯有脚踏实地,从“舒适圈”跳到“学习圈”,才能脱离“恐慌圈”,实现自我超越。在未检组工作期间,为拓展工作思路,她每天翻阅《检察日报》,关注各地未检先进工作思路与方法,把好的方法剪下来制作厚厚的学习简报,没事翻阅,还会想方设法联系感兴趣的作者,“索要”相关材料。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她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阅读各类心理书籍,与心理专家共同为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绘画分析。在疏导中注意收集法治宣讲素材,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采访涉案未成年人录音,法治宣讲时整理好播放给现场同学,用身边最真实的案件警醒丹东青少年以预防犯罪;在看守所为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安排亲情会见,努力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她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30余场,每次宣讲都用心制作法治宣讲稿与相关ppt,并将宣讲重点放在郊区学校。为实践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她组建“丹东未检法讯传递微信群”,以“小未”为笔名共撰写发布46期稿件,合计11万余字发入群中,实现了丹东市区学校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合计6.9万人。其中根据新闻时事主动联合丹东国家安全局撰写的《谍影重重!小心间谍就在你身边》小未普法稿被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发布在2019年第1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上作为经验材料。

    未检工作中,她注意创新巡讲方式方法,为适应低龄儿童普法教育,撰写4500字《我的安全我做主、自我保护记心中》情景剧本、编写《丹东未检儿童自护歌》歌词、编排《丹东未检儿童自护歌》舞蹈、购买与制作情景道具,深入幼儿园、市内小学、村小开展法治巡讲,深受学校老师和学生喜爱。创作设计的《丹东未检儿童自护操》被《检察日报》、省院、市院公众号转发。

     

    追逐“成长圈”

    挑战成就更好的自己

    2019年末,单晓康到民事检察部门工作,这次她面对的是更为专业的民事检察业务。民事检察是贴近民生的一线,面对当事人的各种诉求,她又一切从零开始。

    在部门领导和同事们的鼓励和帮助下,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班车上,在陪孩子学习时,收听权威人士对法条的各项解读;购买最高法出版的各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书籍,深入领会法律条款出台的思路及背景。认真学习最高检、最高法出台的每个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掌握抗诉观点与裁判思路。为最快积累经验,给自己定下每天业余时间浏览多个判例的目标以扩大眼界。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她在参加省、市举办的“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喜获“全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代表丹东市院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终于可以好好学民法了”,单晓康笑着说。

    从事民事检察工作近三年来,她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支持起诉、虚假诉讼各类民事检察案件合计50余件,评查案卷百余卷。其中办理的辽宁某公司虚假诉讼案涉案农民工400余人,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未采纳后提请省院跟进监督,高法已将该案裁定再审。

    工作中,她还注重理论研究,2020年通过办理禚某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撰写的《自留山相关问题初探》被辽宁政法理论年会评为优秀奖。2022年撰写的《欠条上没写利息,还款时还能主张吗》普法报道被《检察日报》刊载,被省院、市院公众号转发。


    心中有日月,身边自有光。这是单晓康很喜欢的一句话,也将其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怀揣检察日月,在检察岗位上发光发热,不负光阴、不断成长,将是她一直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