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博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从检6年来,于博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先后在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精耕细作。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丹东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6年的工作经历,300余件案件的洗礼,铸就了他积极、进取、坚定、乐观的品格。他以拳拳赤子之心诠释着对法律权威的维护,把正义与公平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
永葆初心
公心明是非
初入检察院,于博进入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工作中,他敏而好学、精益求精,虚心向同事请教,向案卷、精品案例请教,向司法实践请教,努力将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生活中,他见贤思齐、厚重寡言,努力向优秀党员标准看齐,向前辈同事看齐,向各时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看齐。6年的时间,逐渐成长为一名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熟练的办案人。
2019年2月,他再次从零做起,转岗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点多面广、千头万绪,一面是当事人的诉求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一面是纷繁复杂的民事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对于法律关系的误判还是对诉求的误解,都可能造成差之毫厘、谬之千里,需要努力做到博观约取、定分缕析。不盲从、不轻信、不轻判、不妄言成为他办理每个案件的起点,重调查、重思辨、重证据、重释法、重说理成为他的日常工作过程,公平正义统一、三个效果统一、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理权益统一、定纷止争与案结事了统一成为每个案件追求的结果。以年轻人的朝气和锐气诠释每个案件、创新办案模式成为他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的规方式。
在办案中,他整合资源,优化协作。在参与办理杨某等人虚假诉讼系列案件中,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作用,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与刑检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密切结合,挖掘“套路贷”过程中产生的虚假诉讼案件。振安区院在全省率先与公安机关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探索形成“刑民并进”办案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该文件机制形成的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转发宣传,参与办理系列案件全部被法院依法改判。
无独有偶,他不惧困难,勇于挑战。在办理的杨某等10名异地当事人申诉案件中,克服疫情阻碍,到异地调查取证。他通过司法笔迹鉴定、向银行及银监会发出协助调查函、向律所发出调查询问提纲等多种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情形下,又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成为全省首例利用全国检察听证网络实现与互联网异地组会的远程听证,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恪尽职守
诚心续“枫桥”
在工作中,于博仔细精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特点,总结出情理法理矛盾、时代变革积累矛盾、适用法律与乡规民俗矛盾等工作难点,在他看来,面对千丝万缕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如何让法言法语能够入耳入心,能够在实质上化解矛盾、案件事了,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此,他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当事人生活,将心比心、以己度人,耐心倾听及居中调解组成了他日常工作的大部分内容。
2022年,农民工于某在某物资回收公司工作时被大面积烧伤,雇主陈某对支付于某医药费的事宜推诿搪塞至拒绝,办理该案时他采用了前移式办理案件模式,将落脚点放于纠纷化解,提前介入调查核实。同时,注重发挥外部智慧和力量的功能作用,巧用公开听证,借助听证员发挥各自所长,帮助讲清法理、讲明情理,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促使陈某消除了抵制心理,于某与陈某最终达成和解,陈某将剩余医药费2万余交付于某。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市院转发宣传,并被《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李某土地权属确权责任纠纷案件,该纠纷存在数十年,李某为此在多个机关间奔走,于博及办案组成员通过下乡走访,深入田间地头,摸清了矛盾根源,通过多次上门谈心,疏导当事人情绪,随后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公开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最终化解了该当事人数十年间一直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纠纷,解开了村民的心结。
客观理性
初心守操守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面对形形色色的压力,无论是在刑事检察部门还是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过程中,面临的压力是常有之事,有温软无助的请求、有不解蛮横的谩骂、有凶悍无理的威胁,无论是何种压力,于博都始终坚信,要对得起身前熠熠生辉的检徽,要对得起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忘我无私的奉献是检察人应有的操守。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秉持“检察蓝”的初心和操守,将加班加点、思辨讨论、忘我付出变成了工作的常态,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砺之心始终磨砺自己,以各时期各战线的先进人物事迹鞭策自己,以立检为公、检察为民的情怀要求自己,以奉法者国强的古训勉励自己。他以客观理性的态度,践行着自己的初心;以孜孜以求的工作,诠释着检察人的操守。
在首届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于博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检察实务和沉稳持重的发挥,最终获得“业务能手”称号。赛后他感言,竞赛是不断调整、完善、提高自己的过程,自己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竞赛已经落下帷幕,但检察人精益求精、勇往直前的精神永不谢幕。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作为“90后”检察官,于博时刻保持着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自觉,他用实际行动扛起了新时代属于青年检察人的使命,用闪亮的工作业绩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