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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榜样】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传承精神 融责担当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辽宁省青年文明号

    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

    ......

    翻开丹东检察的光荣榜

    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载的荣誉

    比比皆是 灿若星河

    检徽与奖章熠熠生辉

    汗水伴荣誉一路生花


    支持起诉轰动国内外足坛的中国足协“206”专案、京津电力系统“719”专案、原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姚喜双受贿案、原营口市人大副主任李思福等系列专案……所办案件连续多年入选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这些是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公诉处)闪亮成绩单的一部分。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目前主要负责普通刑事检察、重罪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有11人,平均年龄35岁,研究生学历占比36%。多年来,第一检察部始终注重以党建引领队建、带动业务,秉持“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的丹东检察精神,着力将团队打造为“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工作的乐园”,使每一名检察干警“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个人,40余人次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20余人次立功受奖。近日,该部门再添一殊荣——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融责于案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多年来,丹东刑检坚持上下一盘棋,以市院为“龙头”,以各基层院为主体,以制度约束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实行逐案指导、分片指导,构筑杜绝错案“防火墙”。形成检法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到分管领导三级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列席审判委员会“阵地”作用,力保案件质效“准确率”。

    运用司法联席会议机制,牵头与市公安局、市中法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针对公检法因在法律适用理解上存在分歧而导致执法标准、尺度、行为、效果不一致的问题,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法定情节认定、附加刑适用、涉案财物处理、部分犯罪数额标准、走私案件打击人员范围、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案件指定管辖以及集中管辖标准等共性问题进行磋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促成司法标准“统一性”。

    融责于创

    推动刑事检察新发展

    创设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三书”备案审查机制,落实必备必审要求,定期发布案件质量通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监督纠正。规范和完善不起诉案件的适用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办理不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详尽规定了适用标准和禁止标准,并设计了严密的审查、报批报备、监督纠正等程序,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建立科学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的合作运行模式,实现双向互动互促。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同步阅卷、协作配合;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时吸收检察辅助参加,听取其意见后审慎作出决定;在坚持员额检察官负责制的前提下,交由检察辅助承办一些案件,激发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为选才育才“墩苗”。创立实行“一人参训,全员受益”传导教学模式,推动形成浓厚的启发教育氛围,打造学习型、研讨型公诉团队。

    融责于治

    肩负社会责任助平安

    坚决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全省率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市公安局会签机制,拓宽线索渠道,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到寄递企业、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宣传,提高企业对非法寄递物品的甄别能力,提醒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动发挥检察智慧自觉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未成年人禁酒专项整治、特殊儿童康复服务监督调研,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等多项特殊制度,联合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丹东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实施细则(试行)》,构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安全线”。2022年,两级院针对某医院违规对未成年人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该案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融责于民

    能动排忧解难办实事

    着力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入融合的结合点,坚持党建、办案与服务并行,在办案的基础上拓展和延伸服务,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展现检察担当,凝聚同频共振强大合力。

    2021年,第一检察部审慎办理一起杀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工作,召开首例命案审查逮捕环节的羁押听证,充分听取多方意见,最终案件定性为正当防卫,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家属事后送来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检企对接服务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访退役军人家庭、命案家庭“事实孤儿”、共建社区的困难群众,选派党员到共建社区、扶贫乡镇,参加义务劳动、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等志愿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肯定和称赞。推动“检校共建”,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创新丰富普法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探索“未检+N”工作模式,联合妇联、民政局、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形成“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

    融责于心

    传承团队精神育人才

    多年来,几经机构职能调整、人员流转,第一检察部始终将提升业务素能和公诉人才梯队培养作为传承精神的重要一环,不断创新培训练兵模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优秀公诉人。

    每年举办两级院公诉业务培训已成为常态,培训前,市院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围绕当年的难点、热点、重点和弱点问题,通过邀请高校教授、检察业务专家、资深法官、律师授课点评,以及业务交流、模拟实战、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培训,其中一对一论辩赛或者团体论辩赛是每次集中培训的保留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开阔思路视野,提升综合素能,促进公诉人接茬成长。

    早在2000年,丹东市院就在全省率先开展公诉人观摩庭审实战并于庭后开展评议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实战培训,极大推动和促进了公诉人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10余年来,丹东市院先后组织全市观摩庭60余次,提供全省观摩庭5次、全国观摩庭1次。在这片热土上,先后涌现出多名国家级、省级优秀公诉人和未检竞赛业务标兵能手。

    从中耕培土,到播种育苗,再到造林成荫,丹东刑检结下累累硕果,比学赶帮超已蔚然成风。面向未来,丹东刑检团队将上下一心,走在时代前列,勇挑法律监督重担,再接再厉、守正笃行,以奋斗之力推动丹东检察事业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