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全国59名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逄燕妮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逄燕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未检工作负责人。2013年从检以来,她先后在多个检察岗位履职。从检11年间,她矢志耕耘、砥砺奋进,诠释着一名“90后”检察官和青年党员的担当与风采,曾获评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检察机关未检竞赛业务能手、辽宁检察机关未检竞赛业务标兵、丹东市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3年5月,她被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