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优秀特色“小专项”的通报》,对“公共租赁住房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等50个“小专项”予以通报表扬,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小专项榜上有名,系辽宁省唯一入选的“小专项”。
龙年开门红,丹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特色“小专项”为抓手,持续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争当为民服务先锋,以高质量行政检察履职持续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正义网
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振安区振兴区元宝区
版权所有: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1号 邮政编码:118000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