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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星闪耀】杨勇:法治有“度” 检心如故

    时间:2024-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本期丹检之星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杨 勇

    从检八年来,杨勇一直耕耘在办案一线,以初心办理案件,用匠心提升能力。先后获评辽宁省第三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丹东市第八届优秀公诉人。近期在全省公诉人论辩交流活动中,获评“学员标兵”称号,所在的丹东公诉辩论队斩获总成绩全省第二名的佳绩。“把工作做的有温度,把案件办的有灵魂”始终是杨勇的座右铭。

    传递司法的温度

    2018年初入刑检,杨勇的第一站是未检检察官助理,未检工作最能轻易的触碰到内心最柔软的位置。正是这份“柔软”的担当,让公平正义和效果在检察温度中实现。还记得那是一个 16 人涉嫌聚众斗殴的案子,其中大多数人是未成年,且大部分是高三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因小事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家长知道以后几乎崩溃。经过慎重的审查,决定对其中的 13 名学生和未成年人做相对不起诉提交检委会审议并最终通过。在回忆这起案件时,杨勇说,“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那天,13名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属一起来的,先看教育片,后谈感想,效果出奇的好。整个八月,喜讯的电话铃声时不时的在办公室响起,成绩最好的一个,考上了辽宁大学。”

    2024年,杨勇成为了检察官,正是那段办理未检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要性,因此他成为了宽甸县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法治课堂的主讲人。这一年,虽然案件压力巨大,但是他却做到了全县初中、高中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乡镇初中数量过多,但他也联合县教育局通过录制播放的方式完成了这一目标。

    坚持办案的尺度

    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期间,面对社会危害性大、办理难度高的涉黑涉恶交办案件,杨勇只要穿上检服,工作起来就格外有干劲。在办理王某某等九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期间,面对跨区域犯罪、时间跨度大,多人集团作案的复杂案情,面对几大箱的取证材料,他没有退缩。是不是可以粗线条的审查卷宗,不仅不可以,还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他辅助检察官在一个月内通过事实列表,人物关系画图,证据排列组合,准确厘清案件,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该案被准确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七名同案犯也均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

    “公诉人必须锲而不舍的追求案件真相,求极致的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正是经历过这样的大案,才能办复杂案件不乱,开零口供庭不慌。”杨勇说。

    追求质效的高度

    “高质效办理案件要追求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把屁股端端的坐在老百姓这一边。”杨勇把这句话深深的记在心里。在审查涉及邻里纠纷的故意伤害案件时,他第一时间想着做调解工作。李某孙某两家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却因为柴火堆放位置发生了矛盾,在一天午后矛盾激发,李某孙某二人扭打在一起,李某将孙某的肋骨打伤,构成轻伤。矛盾升级导致两家各有心结,根本不愿意见面,一年多的时间矛盾都没有化解。一个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本可以快速办理,一诉了之,但却有可能导致二人的积怨更深。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他多次来到双方家里及所在村部,积极引导二人面对面交流,说出矛盾根源,权衡利弊关系,搭建和解平台,最终李某愿意赔偿,孙某愿意谅解,二人握手言和。以后谁家有事儿了,又可以隔着墙喊一句:“老伙计,来搭把手”。

    (右一为杨勇)

    杨勇说:“案子办完了,虽然办案时长久了一些,但为了最终的效果,值!公诉不止在法庭。既要坚强有力指控犯罪,又要追根溯源解决问题,要不断追求在天理、国法、人情中寻找内在统一。”

    杨勇有一个日记本,上面是他的随笔。“耐心、细心、恒心”“在岗一天,尽责一日”“我们的日常工作是他人人生的重要转折”“办理一个大案子和办理一个危险驾驶,数量上是一码事,收获上是两码事”......日记本上的一句句话,就是他对检察工作的深情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