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地域隶属城乡结合部,其决定着很多的刑事犯罪起源于邻里纠纷,谁占了谁家的一拢地、谁家的地基越界了等等等等,但正是这些小的纠纷却往往酿成大的灾祸,最近的办理的邢环宇故意伤害案件,仅仅因为一条房前屋后的废水沟而双方大起争执,面对证据的缺失、证据间的自相矛盾以及被害人的无限委屈,究竟该如何解决,作为承办人其实我的内心很焦灼,是的,或许你会说刑事诉讼法上已经明确规定,如果案件的证据标准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作为检察机关是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的,但是作为法律的具体实行者、一名检察干警,真的只是按照法律程序走一遍将皮球踢出去就可以了么?是的,我们不是村委会、不是村民小组长,但是因为矛盾依旧存在,被害人会因为觉得自己冤屈不断上访,而且是因为公检法的无能、收受好处才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所以,对照着卷宗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言词证据的不一致处,到现场自己测量、检查核实,到被害人家中坐坐唠唠家常安抚被害人,最后矛盾解决了,虽然依旧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做了不起诉,但是当结案后的某一天你突然接到被害人的电话,告诉你谢谢你小媳妇儿,以前我对你态度太不好的时候,我的内心突然有一种被理解的情绪充盈着,很满足,很激动甚至于热泪盈眶。我办理的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也不是什么疑难复杂案件,或许她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只是叫了我一声小媳妇儿,她甚至都不知道检察院的具体职责是什么,但那一刻,我想“人民的名义”,我以责任进行了诠释。面对办理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偷偷递过来的购物卡,严词拒绝后告诉他我们会秉公执法时,我想“人民的名义”,我以责任进行了诠释。面对穷困的残疾被害人,做完笔录后帮忙联系车辆送他走出九连城时,我想“人民的名义”,我以责任进行了诠释。面对老公诉人在休假中,仍打电话联系我让帮忙看看办案系统是不是有案件开始闪烁,只因前天晚上做梦梦到案件超期时,我想“人民的名义”,这也可以用责任进行了诠释。
是的,我说的这些只是工作中一些普普通通的小事,如果是要评选英雄事迹,这些可能都不能摆到台面上,但正是日复一日的对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正是为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检察干警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我们的检察官是人民的检察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当你被称作检察干警,就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心如止水、超然物外;当你被称作检察干警,就没有勋章没有绶带,只有平凡和普通;当你被称作检察干警,就没有鲜花没有喝彩,只有朴实和无华。“一心为民”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检察干警便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也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
来到振安区检察院今年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我已经由一个蹦蹦哒哒的姑娘变成了一个拖家带口的小媳妇、妈妈了。角色的转换,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人民的名义我可以以责任来诠释,那什么是责任,我将以何种姿态来对责任进行诠释?时刻把案件中的“小难处”当作自己的“大事情”,精心审查,用热心、细心和耐心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这,也是我们对人民应尽的责任!
(作者单位:振安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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